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持有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洲新春”)无限售流通股4,92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1年11月9日,下同)的1.63%。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南钢股份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4,920,600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3%。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3%,即4,920,600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3,011,630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3%,即4,920,600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3%,即4,920,600股。
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注:过去12个月内,南钢股份工作人员因操作失误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卖出部分公司股票。详见公司2021年2月25日披露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误操作卖出股票的公告》(临2021-009)。除前述误操作外,南钢股份未有其他卖出公司股票行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股东关于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五洲新春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南钢股份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南钢股份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五洲新春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五洲新春回购南钢股份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五洲新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东的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及约束措施
南钢股份持有五洲新春发行前已持有的五洲新春股份,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限制条件下,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
南钢股份承诺将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按相关规定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将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为南钢股份真实意思,对南钢股份具有持续的法律约束力,不因任何原因而终止履行,如违反给五洲新春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南钢股份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