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数字人民币在匿名性方面采取“小额匿名,大额依法可溯”的原则,在收集个人信息时遵循“最少、必要”原则,采集的信息量少于现有电子支付工具。同时严格控制个人信息的储存与使用,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要求,人民银行不得将相关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政府机构。
“我们始终强调,央行数字货币的使用和推广应遵循市场化原则。”谈及央行数字货币与现金的关系,易纲表示,中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区域发展差异大,这些因素以及居民的支付习惯决定了在可预见的将来,现金将长期存在,“只要存在对现金的需求,人民银行就不会停止现金供应或以行政命令对其进行替换。”
对于下一步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易纲介绍说,人民银行将根据试点情况,有针对性地完善数字人民币的设计和使用。一是参考现金和银行账户管理思路,建立适合数字人民币的管理模式;二是继续提升结算效率、隐私保护、防伪等功能;三是推动数字人民币与现有电子支付工具间的交互,实现安全与便捷的统一;四是完善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建设,提升数字人民币普惠性和可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