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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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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1-082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暨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第一机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一机”)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被冻结银行账户基本情况

  单位:元

  ■

  二、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说明

  经过初步核查,申请人广东清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清源”)就其与济南一机设备购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1年10月27日向该院申请财产保全。经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审查,于2021年11月3日出具(2021)鲁0114民初99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济南第一机床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028,832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三、银行账户被冻结对本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相关措施

  1、截至本公告日,济南一机与广东清源公司设备购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共导致济南一机1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资金合计2,801,958.93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1%。在被冻结账户解除冻结之前,公司尚不能排除后续或有其他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2、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的资金金额较小,且非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该事项对济南一机的资金周转造成一定影响,对其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开展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需以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为准,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已委托律师依法处理相关事宜,争取尽快解决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并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2021)鲁0114民初9973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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