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2021年11月5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304.25万股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快克股份”)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结果
1、授予日:2021年9月22日。
2、授予数量:304.2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8,784.05万股的1.62%。
3、授予人数:176人。
4、授予价格:15.3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6、拟授予数量和实际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鉴于公司召开董事会授予限制性股票之后至登记期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中确定的178名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部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5万股。因此,本次公司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78人变更为176人。公司本次实际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5.50万股变更为304.25万股。
7、实际授予登记情况(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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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首次授予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期间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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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报告文号:XYZH/2021SHAA20280):
经审验,截至2021年10月27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46,732,800.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3,042,500.00元,余额合计人民币43,690,3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304.25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完成了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为2021年11月5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常州市富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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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经测算,2021-2024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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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21SHAA20280)。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