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1月0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21-086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友钴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合作方式尚未确定,后续是否签订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内容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具体合作方式、合作内容、推进时间等事项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没有磷酸铁及磷酸铁锂产能,后续能否投资建设以及建成投产具有不确定性。

  ●近期市场上发布的磷酸铁锂投资计划较多,可能导致未来磷酸铁锂市场供需关系发生变化,产品价格存在下滑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投资规划及预期收益。

  ●本协议系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将需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21年11月7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在湖北省宜昌市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68873961

  4.法定代表人:陈雪华

  5.成立日期:2002年5月22日

  6.注册资本:121,973.4283万元

  7.注册地址: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二期梧振东路18号

  8.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钴、镍、铜氧化物,钴、镍、铜盐类,钴、镍、铜金属及制品,钴粉,镍粉,铜粉,氢氧化钴,钴酸锂,氯化铵;金属矿产品和粗制品进口及进口佣金代理,生产设备进口及进口佣金代理。(上述涉及配额、许可证及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

  9.关联关系说明:华友钴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9月30日,华友钴业总资产490.03亿元,净资产223.83亿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27.96亿元,净利润24.70亿元。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系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的原则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就双方未来在新能源领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共识: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围绕新能源锂电材料全产业链进行合作,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湖北宜昌合作投资磷矿采选、磷化工、湿法磷酸、磷酸铁及磷酸铁锂材料的一体化产业,计划建设50万吨/年磷酸铁、50万吨/年磷酸铁锂及相关配套项目。

  (二)合作模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双方或其所属关联公司出资组建若干项目公司分别作为一体化产业项目的实施主体。

  2.项目公司具体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运行模式等,在后续的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中约定。

  3.双方承诺,项目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行使出资人权利,履行出资人义务,项目公司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运行。

  (三)为抓住市场机遇,切实推进项目进程,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尽快安排专人专班,负责推动并签订投资协议、项目公司注册、项目的选址和报批等前期工作。

  (四)双方承诺,上述规划项目若落户在甲方或乙方园区内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项目公司用水、电、燃气等能源和公共配套价格,甲方或乙方按园区内成员企业收取费用。

  项目公司需要甲乙双方自产产品的,甲方或乙方以大客户优惠价供应给项目公司,并保证稳定、安全供应。具体定价机制,以另行签订的采购协议为准。

  (五)甲乙双方承诺协助项目公司依法依规向项目落地政府申请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支持、协助项目公司积极申报国家、省、市、县的各项产业扶持政策及资金。

  (六)甲乙双方保证所建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工艺技术可行并行业领先。

  (七)其他

  1.本协议为框架协议,作为双方的合作意向,旨在为今后的深入合作确定基本原则和方向指导。双方后期涉及具体项目和业务合作时,以双方后续最终商谈结果及由此形成的最终协议文件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三、本次合作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受全球能源产业转型升级以及国内“双碳”目标的提出影响,新能源锂电产业快速发展,正极材料市场需求持续提升,磷酸铁锂作为目前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的主要原料,其市场价值日益凸显。

  公司作为国内排名前列的精细磷化工企业,磷矿石资源储备丰富,精制磷酸制备工艺成熟,生产磷酸铁所需精制磷酸、双氧水、液氨等原材料均已自身配套,铁原料可就近采购,公司布局新能源锂电产业具备天然的原材料配套优势。

  华友钴业主营业务为锂电新能源材料研发、制造、销售,经过近20年发展,已成为全球新能源锂电材料行业一体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具有领先的成本优势、产品优势、技术优势和产业链优势。

  本次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有助于双方充分发挥各自资源、技术及产业链优势,加快公司新能源产业布局,实现公司磷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

  本协议仅为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将需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合作方式尚未确定,后续是否签订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内容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具体合作方式、合作内容、推进时间等事项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二)截至目前,公司没有磷酸铁及磷酸铁锂产能,后续能否投资建设以及建成投产具有不确定性。

  (三)近期市场上发布的磷酸铁锂投资计划较多,可能导致未来磷酸铁锂市场供需关系发生变化,产品价格存在下滑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投资规划及预期收益。

  (四)本协议系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后续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8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