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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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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7日下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张泉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材料项目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材料项目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11月25日下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9:15—2021年11月25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 11月25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上午9:15至2021年11月25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公司会议室。

  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

  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2021年11月23日9:00—17:00到浙江海亮股份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登记。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181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朱琳

  3、联系电话:0575-87069033

  传真:0575-87069031

  4、邮政编码:311814

  5、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3;投票简称:"海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11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 至11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材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材料项目。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概述

  在全球高度重视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各国纷纷提出了“双碳”目标,不断优化能源结构,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公司为了加快企业发展和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核能等新能源领域,开发、生产其所需的铜基新材料,作为公司又一项重要发展方向。

  近年来,公司密切关注新能源汽车发展态势,动力电池需求量呈几何级数增长,高性能锂电铜箔需求量也随之快速提升。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铜管棒生产企业,深耕铜加工行业30余年,在人才集聚培养、生产技术持续创新、精细化管理、成本控制、风险控制、供应链及全球化布局等诸多方面已具备了系统性的能力和优势。公司管理层会同控股股东一起对铜箔领域进行深入、细致、全面的市场调研论证,充分了解行业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认为锂电铜箔市场发展空间巨大,公司具备快速进入该领域的能力,可作为公司进入新能源铜基材料的重要切入点。

  公司以确保实现现有产品发展目标为前提,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发展高性能铜箔产品,拟在甘肃兰州新区设立控股子公司--甘肃海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投资人民币89亿元(其中流动资金20亿元)建设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材料项目(暂定名,以下简称:“项目”),分三期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项目投产后,公司将形成高性能铜箔生产能力15万吨/年,其中锂电铜箔12万吨/年,标准铜箔3万吨/年。同时,公司紧盯全球铜箔市场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境外设厂的丰富经验、能力及全球化优势,进一步加快境外铜箔市场详细调研,全面论证欧美、东南亚地区建设年产10万吨铜箔项目的可行性;公司还将积极寻找优质的铜箔生产企业的合作和并购机遇。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作为世界500强企业的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承诺将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投同意票。

  二、项目筹备工作进展

  (一)海亮集团已经与兰州新区签订了《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材料项目合同书》,约定了项目建设用地的面积、价格和出让时间,项目生产所需能耗指标,重金属排放指标,项目用电价格,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比例,税收优惠政策等。

  (二)海亮集团已聘请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的编制及项目第一期建设工程设计工作,并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三)海亮集团已分别与西安航天源动力工程有限公司、西安航天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铜箔装备厂、西安泰金工业电化学技术有限公司、洪田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昭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第一期5万吨锂电铜箔的阴极辊、生箔一体机等核心关键生产设备,根据公司制定的项目建设进度确定了严格的交货日期,以确保项目如期投产。

  若本项目获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海亮集团将上述协议权力、义务无偿让渡给公司;若本项目未获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海亮集团将自行履行上述协议。

  三、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材料项目(暂定名)

  (二) 项目建设主体:甘肃海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

  (三) 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中川园区

  (四)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投资总额预计89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9亿元,流动资金20亿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五) 项目产品方案:锂电铜箔12万吨/年,标准铜箔3万吨/年

  (六)预计建设期:项目分三期建设,每期5万吨。项目一期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前开工建设,其中2.5万吨产能于2022年第四季度投产,剩余部分于2023年第二季度投产;项目二期计划于2023年第三季度开工建设,其中2.5万吨产能于2024年第二季度投产,剩余部分于2024年第四季度投产;项目三期计划于2024年第三季度开工建设,其中2.5万吨产能于2025年第二季度投产,剩余部分于2025年第四季度投产。

  (七)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

  四、项目可行性分析

  公司从国家政策、市场需求、项目选址等方面对项目投资进行了论证分析。

  (一)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发展高性能铜箔材料

  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有色金属行业“新能源、半导体照明、电子领域用连续性金属卷材、真空镀膜材料、高性能铜箔材料”列为鼓励类产业。同时,工信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版)》将极薄铜箔列为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将锂电池超薄型高性能电解铜箔列为新型能源材料,即电子铜箔为国家重点发展战略方向。

  (二)双碳目标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锂电铜箔市场前景广阔

  1、全球新能源汽车进程不断提速带动锂电池高速增长

  近年来,随着世界各国纷纷明确了双碳目标,十分重视可再生资源的发展,新能源汽车进入快速发展通道。2021年9月,欧洲电动车渗透率再创新高。德国、法国、挪威、英国、瑞典、意大利六国电动车销量合计17.5万辆,同比增长42%,环比增长54%。德国、英国和法国2021年电动车累计销量排名欧洲前三。2021年9月,挪威电动车渗透率突破90%,瑞典超过50%,法国突破20%,德国接近30%,均创下各国渗透率新高,欧洲汽车电动化进程在不断提速。

  我国产业政策支持新能源行业发展,释放一系列政策红利,促进其产业及技术进步。日前,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规划至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将达到40%左右,有利于拉动未来几年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增长。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最新发布数据显示,2021年9月,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量35.3万辆,环比增长14.5%,同比增长184.5%,销量35.7万辆,环比增长11.4%,同比增长148%,月度产销数据继续刷新历史记录,超出市场预期。今年以来,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16.6万辆、215.7万辆,同比增长1.8、1.9倍。

  2、下游锂电池市场高速增长将带动锂电铜箔需求提升

  锂离子电池凭借其高能量密度、长循环使用寿命等优点在新能源汽车、3C数码及储能电池领域广泛应用。随着全球数码产品市场的稳定发展,锂电池在储能方面广泛应用,以及全球新能源政策下电动车市场整体向好的发展趋势,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以下称“GGII”)预测未来几年全球锂电池市场仍然将保持中高速增长态势,到2025年全球锂电池出货量有望达到1,523GWh,全球锂电铜箔市场需求将达97万吨,2020-2025年CAGR为33.9%。

  2015-2025 年全球锂电铜箔出货量及预测(单位:万吨,%)

  ■

  数据来源: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2021 年8 月

  3、5G通信等推动高频高速PCB高增长,带动铜箔需求增长

  PCB 随着计算机、5G 通讯、物联网、人工智能、工业4.0等不断发展与进步,PCB 产业仍将持续平稳增长。根据Prismark预测数据,2020-2025年全球PCB 市场年均复合增速在5.8%,到2025年将达863亿美元。受全球PCB需求稳定增长以及市场呈现高密度、高多层、高技术趋势带动,GGII预测,2021-2025 年标准铜箔出货量仍然会稳定增长,2020-2025 年复合增长率在5.9%左右,到2025年全球标准铜箔市场需求将达68万吨。

  2015-2025 年全球标准铜箔出货量及需求预测(单位:万吨,%)

  ■

  数据来源: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2021 年6 月

  4、项目产品符合行业未来发展方向

  项目产品主要为6μm、4.5μm锂电铜箔,符合行业未来发展方向。当前,新能源汽车及消费电子产品领域对锂电池轻薄化和高续航能力提出较高需求,高能量密度将成为未来锂电池的主要发展方向。铜箔作为锂离子电池的负极关键基础材料,其极薄化发展对增加电池容量至关重要。未来,随着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不断发展和终端客户对锂电池能量密度要求的不断提高,6μm以下高性能极薄铜箔将成为锂离子电池制造商使用的重要负极基础材料,高性能极薄锂电铜箔具有较大的市场应用价值和前景。

  目前中国锂电池铜箔以6-8μm为主,继宁德时代于2018年实现6μm锂电池铜箔切换后,比亚迪、国轩高科、星恒股份、亿纬锂能等国内主流电池厂也在积极引入6μm锂电池铜箔,6μm极薄铜箔国内渗透率有望进一步提升。在保证电池安全使用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锂电池能量密度,更薄的4.5μm铜箔已成为国内主流锂电池铜箔生产企业布局的重心。随着4.5μm铜箔的产业化技术逐渐成熟及电池企业应用技术逐步提高,4.5μm锂电池铜箔的应用将逐渐增多。

  (三)项目选址论证

  锂电铜箔生产线具有环境洁净要求高、生产流程短、单位能耗高等特点。公司先后考察了国内多省市,从生产要素(土地、能耗指标、重金属排放指标)、运行成本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论证,最后选择了兰州新区。兰州新区是国务院2012年8月批复设立的全国第五个国家级新区,能为项目建设一次性提供所有的生产要素,当地气候更适合高性能电解铜箔生产环境,且大工业用电费用约为0.35元/kwh,可以保证未来项目运营成本优势。同时,兰州新区周边有丰富的电解铜资源,且位于中欧班列途经地,可较为便利地采购哈萨克斯坦等国家生产的电解铜,原材料采购和物流成本较低。

  综上所述,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发展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广阔,项目选址完全可以满足项目建设和运营需要,项目切实可行。

  五、充分发挥公司在铜加工领域的系统性优势,确保项目后发优势

  随着高性能铜箔行业竞争演变及下游市场迅猛发展,对铜箔的质量及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铜箔公司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工艺改进、装备升级,才能持续满足市场竞争发展的要求。动力电池企业对锂电铜箔的规模要求、产品要求不断提升,且市场供不应求,为公司进入锂电铜箔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一)充分发挥精英集聚能力,引进行业高层次优秀人才

  卓越的精英人才团队是公司获得持续、快速发展的最核心要素。公司以包容的企业文化、世界500强发展平台、优渥的薪酬福利待遇,集聚一批在铜箔行业具有非常丰富经验的管理、技术人才,与公司名校高学历的优秀青年骨干组成项目管理团队,并通过完善的公司激励体系(短期、中期、长期)激发团队积极性、开拓性,为项目建设和运营提供人才保障。

  (二)持续发扬技术创新传统,提升铜箔智能制造水平

  作为国际铜加工龙头企业之一,公司在铜管铜棒领域多项主要生产工艺已居于国际领先地位,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CNAS实验室等技术创新平台及铜加工研究院等装备研发平台,拥有众多在铜加工技术及装备领域的优秀人才。项目建设将以国内外先进铜箔企业为标杆进行工艺装备配置,聘请集聚铜箔行业内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带领公司年青精英技术骨干,同时发挥公司研发平台作用,提升生产线智能制造数字化水平,以提高产线质量和效率,打造全新的高性能铜箔生产线。

  (三)公司在铜加工行业卓越的高效、高质、低成本运营能力

  公司深耕铜加工行业30余年,在工厂、生产线的建设中已积累了快速、高质、低成本的丰富经验;在项目生产经营中植入公司已累积的卓越精细化管理、成本控制和风险控制能力,有效降低项目单位生产成本,提升生产效率,规避原材料波动风险,降低坏账损失与运营风险,增强项目盈利能力。

  (四)公司雄厚的资本实力,保障项目资金需求

  公司现有资金可在不影响铜管、铜棒等现有项目建设发展的同时,可确保项目一期建设资金及流动资金。公司未来将通过滚存实现利润、银行融资、资本市场融资及项目公司引进下游客户等战略投资者解决项目后续建设和发展资金。

  海亮集团将向新能源铜基材料倾斜资源,可通过认购公司定增股份或对该项目公司增资等方式,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要。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是公司为实现2025年战略目标,布局新能源铜基材料的落脚点所作出的慎重决策。项目投产后,公司将进军和深耕新能源产业链,拓展产品应用领域,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公司发展潜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七、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审批风险

  本次投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二)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项目主要产品为锂电铜箔,锂电铜箔作为动力电池的直接材料之一,与下游的动力锂电池产业及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密切相关。新能源汽车产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易受国家产业政策、补贴政策、准入政策技术要求等各类政策因素的影响。未来若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汽车资金补贴、税收、车辆通行等方面的政策作进一步调整,导致动力锂电池及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减慢,将对上游的动力锂电铜箔行业带来不利影响。

  (三)项目进程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项目投资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市场变化和技术进步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同时若因建筑施工方原因、政府基础设施配套、设备供应商、员工招聘和培训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影响导致设备交付、正式投产时间延长等,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业绩实现滞后等方面的风险。

  (四)项目经营风险

  本项目生产规模的快速扩大,对公司在市场开拓、质量控制、人才储备等方面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未来公司在项目实施、运营等方面不能及时适应外部环境的快速变化,将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市场风险

  如未来项目产品销售拓展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未来市场竞争加剧或下游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导致市场需求与预期出现偏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六)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风险

  随着铜箔行业竞争加剧及下游行业的不断发展,对铜箔的质量及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改进工艺,才能持续满足市场竞争发展的要求。如果未来项目的技术研发效果未达预期,或者在技术研发换代时出现延误,将导致项目面临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

  八、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核,一致认为:本项目是公司为实现2025年战略目标,布局新能源铜基材料所作出的慎重决策。项目投产后,公司将进军和深耕新能源产业链,拓展产品应用领域,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公司发展潜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且本次参与投资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并同意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材料项目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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