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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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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1-075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运营中心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聂鹏举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聂鹏举先生、聂葆生先生、宋子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关于选举聂鹏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关于选举聂葆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关于选举宋子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郑馥丽女士、杜建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关于选举郑馥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关于选举杜建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修改为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后一致同意:将原于2021年10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内容 “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力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广东省惠州市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9,000万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 修改为“通过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省惠州市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9,000万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066)《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于2021年10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关于提名聂鹏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关于提名聂葆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关于提名宋子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关于提名郑馥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2《关于提名杜建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蒋耀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刘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1-076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于2021年10月12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聂鹏举先生、聂葆生先生、宋子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郑馥丽女士、杜建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郑馥丽女士、杜建铭先生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郑馥丽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并且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5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聂鹏举先生: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被全国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2012年被湖南省总工会授予“湖南省劳动模范”,曾荣获2016年永州市首届“创新创业明星”、2017年永州市第一届“优秀企业家”、2017年“湖南省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曾担任过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永州市第四届人大代表、祁阳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历任湖南科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业务员、经理、副总经理,湖南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聂鹏举先生持有公司58,364,460股股票,占公司股本的25.94%;与聂葆生先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聂葆生先生之子。除上述情况外,聂鹏举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聂鹏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聂葆生先生:聂葆生先生:195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曾荣获2007年“永州市优秀企业家”,2008年“湖南省优秀非公有制企业家”,曾任湖南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永州市第二届、第三届人大代表,祁阳县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历任祁阳县五金厂(后更名为祁阳县微型电机厂)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湖南黎海微电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湖南科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湖南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名誉董事长。

  聂葆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7,930,32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5.75%。聂葆生先生与聂鹏举先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聂鹏举先生之父亲。除上述情况外,聂葆生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聂葆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宋子凡先生:198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经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审计师、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宋子凡先生通过公司202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5万份额,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建铭先生: 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名义先后发表论文20余篇,著作、教材两部,授权发明专利7项,荣获1999河南省机械工业科技进步二等奖、2018年度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985年开始参加工作,历任洛阳灯泡厂助理工程师,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香港科技大学工程顾问、博士后,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任职于深圳大学;现任深圳大学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教授、深圳市德富强机器人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机械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杜建铭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郑馥丽女士: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汕头市汕特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经理、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前海德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德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同时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郑馥丽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1-077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在深圳市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运营中心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耀钢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名,不存在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推荐,同意提名蒋耀钢先生、刘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关于选举蒋耀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关于选举刘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产生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另外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1-078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于2021年11月12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监事会审查,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蒋耀钢先生、刘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监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5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蒋耀钢先生: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历任湖南黎海微电机有限公司串激车间工人、罩极车间主管、冲压车间主管,湖南科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湖南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监事、制造部经理、湖南工厂厂长助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罩极电机事业部副总经理。

  蒋耀钢先生持有公司1,071,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48%;通过公司202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8万份额,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1.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辉先生: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于佛山市水电安装公司、佛山市腾飞职业技术学院等地学习和从事模具维修工作;其后历任深圳市东胜电机厂生产部拉长、研发部技术员、研发部项目工程师,深圳科晶电机有限公司技术部项目工程师,深圳市科力电机有限公司技术部主管,深圳市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市场技术科主管。现任公司监事、深圳市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串激电机事业部总经理、智能控制事业部总经理。

  刘辉先生持有公司78,12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3%;除前述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1-079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于2021年11月12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曾利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公司工会将职工代表监事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内没有收到任何异议。

  曾利刚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附: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5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曾利刚先生: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湖南科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工程师、技术部主管,湖南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湖南工厂技术部主管、技术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罩极事业部副总经理。

  曾利刚先生持有公司130,2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6%,通过公司202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8万份额,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1.6%;除前述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曾利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1-080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1年1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1月16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运营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聂鹏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聂葆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宋子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郑馥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杜建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蒋耀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刘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第1、2、3项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2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各议案已经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出席者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材料复印件须自然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至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法定假期除外)。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运营中心会议室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伟、李花

  电话:0755-81958899-8136

  传真:0755-81858899

  电子邮箱:stock@kelimotor.com

  5、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半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5日

  附件1: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投票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委托数量。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公司之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2: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连同参会登记材料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或之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92”,投票简称为“科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无非累积投票提案;

  (2)对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3日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11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1-081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05日(星期三)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0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05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运营中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聂鹏举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21年10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19,984,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32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19,98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32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5%。

  3、出席/列席会议人员:

  董事:聂鹏举、聂葆生、李伟、王辉、郑馥丽

  监事:蒋耀钢、刘辉、曾利刚

  董事会秘书:李伟

  高级管理人员:聂鹏举、李伟、宋子凡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张韵雯、彭瑶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现场见证。

  二、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拟签署〈科力尔电机与驱控系统生产研发总部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98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091%;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三、律师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张韵雯、彭瑶律师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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