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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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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述修订意见,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应的条文序号进行同步修订。

  附件3:《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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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述修订意见,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的条文序号进行同步修订。

  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公告编号:2021-029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2日10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37号船舶大厦15楼本公司会议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2日

  至2021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7、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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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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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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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2及议案3已获得本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召开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获得本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召开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及有关文件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comec.cssc.net.cn)。

  2、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3

  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应当经出席类别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至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就议案1在本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将视同在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上作出相同的投票;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本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上进行表决。

  6、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7、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3。

  四、 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2021年11月5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关于在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暂停办理股东登记的通告》、《关于在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召开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暂停办理股东登记的通告》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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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的出席登记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上午10:30之前。

  2、股东出席登记地点

  中国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37号船舶大厦15楼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股东出席登记方式及提交文件要求

  (1)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出席并参加投票,亦可由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参加投票;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可以亲自出席及参加投票,亦可书面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参加投票。

  (2)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附件1、附件2)、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志东、于文波

  电    话:(020)81636688-2962,(020)81636688-3168

  传    真:(020)81896411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37号船舶大厦15楼(510250)

  2、其他

  本次会议时间不超过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5日

  附件1: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股东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股东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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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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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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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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