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15.5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到2021年10月15日结束,截止第三个行权期满,有15.55万份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15.55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不影响公司股本,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激励对象345人,授予股票期权2,851万份, 授予日为2017年10月17日。截止第三个行权期满,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累计行权1,030.158万份,累计收到行权资金7,829.52万元。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剩余股票期权数量为0份, 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