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1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50        证券简称:彤程新材        公告编号:2021-123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舟山市宇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宇通投资”)减持及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的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至2021年11月3日,宇通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10.24%(以公司初始总股本即585,987,500股为基数计算)减少至9.11%(以公司11月2日总股本即594,055,226股为基数计算)。

  公司于近日收到宇通投资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获悉宇通投资于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11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856,400股,且因公司现处于可转债转股期间,加上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的被动稀释,宇通投资持股比例变动已达1%。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注:

  1、本次变动符合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上述“减持比例”为宇通投资减持股数占公司截至11月2日总股本594,055,226股的比例。

  4、上述减持股份加上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的被动稀释,宇通投资的持股比例合计减少1.13%。

  5、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相加之后存在尾数误差系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注:1、上述“占原总股本比例”为宇通投资减持前持有股份占公司初始总股本即585,987,500股的比例;“占总股本比例”为其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公司截至11月2日总股本即594,055,226股的比例。

  2、“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为宇通投资11月3日减持后所持有的股份。11月4日收盘后,宇通投资减持数量过半,相关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3、本次权益变动后宇通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及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被动稀释,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系宇通投资履行于2021年8月21日披露的《彤程新材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宇通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2,500,000股。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彤程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3650    证券简称:彤程新材   公告编号:2021-124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舟山市宇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宇通投资”)持有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0,000,000股。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披露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宇通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2,500,000股。2021年8月27日至11月4日,宇通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544,400股,本次减持数量已过半且将于近日达到时间过半。

  2021年11月4日收盘后,公司收到宇通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的告知函》,其在2021年8月27日至11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544,400股,本次减持数量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上述“持股比例”为宇通投资持股数占截至2021年8月19日的总股本即593,237,209股的比例。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减持数量过半

  ■

  注:1、受“彤程转债”转股影响,公司总股本有所变动,上表中“减持比例”及“当前持股比例”是以公司截至11月3日总股本即594,055,286股为基数计算,下同。

  2、宇通投资根据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786,400股,减持价格区间为50.92~63.19元/股,减持金额212,488,688.9元。

  3、宇通投资根据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758,000股,减持价格区间为47.5~56.99元/股,减持金额143,375,260元。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宇通投资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宇通投资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或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5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