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1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1-047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常务副总经理QI XIAOMING(齐晓明)先生于2021年11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0,000股,增持金额109,200元,增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常务副总经理QI XIAOMING(齐晓明)先生

  (二)本次增持实施前,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常务副总经理QI XIAOMING(齐晓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92,600股。

  二、增持股份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自有资金。

  三、增持股份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0,000股,增持金额109,200元,增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增持完成后,公司常务副总经理QI XIAOMING(齐晓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2,600股,持股比例为0.015%。本次增持前后增持主体持股变动情况如下表:

  ■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增持股份自买入之日起锁定6个月。

  3、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董事、监事和高管增持的本公司股份进行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