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到政府部门相关函件、批复及款项累计的政府补助(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的政府补助见公司相应定期报告)合计为9,213.12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2,703.12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6,510.00万元。
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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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单笔获得政府补助金额较小的合计;
注2:***为涉密事项。
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政府补助情况,根据香港联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予以披露,请关注其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定期报告情况。
二、会计处理及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公司在确定能够收到补助款项后进行会计处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公司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