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积收到尚未在临时公告披露的政府补助人民币20,683,233.65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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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对上述政府补助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20,041,706.45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641,527.20元,全部计入当期损益。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2021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