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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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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1-127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6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16,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1,16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3,559,359.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6,440,640.89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234号《验资报告》。

  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

  为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日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装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科技”)及控股公司广东顺德宽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原科技”)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新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

  鉴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云科技旗下控股子公司宽原科技是本次募投项目“五沙(宽原)大数据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及上述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2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79170078801400007514;甲方3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79170078801200007515;以上两个账户仅用于甲方“五沙(宽原)大数据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两账户的账户余额均为0元。

  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2、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3、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斌、邓艳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乙方按月(每月十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邮箱。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和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7、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持续督导期届满前,甲方更改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本协议自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之日起失效;持续督导期届满前,甲方更换持续督导机构的,本协议自甲方、丙方双方终止持续督导关系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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