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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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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证券”)协商一致,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自2021年11月4日起参与中金财富证券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

  二、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1年11月4日起,投资者通过中金财富证券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中金财富证券活动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中金财富证券销售的基金产品或者对已通过中金财富证券销售的基金产品新增、变更份额类别,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期限

  以中金财富证券所示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中金财富证券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包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

  2、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中金财富证券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解释权归中金财富证券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与中金财富证券最新公告。

  4、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中金财富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三、业务咨询

  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网站: www.ciccwm.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32

  2、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jysa99.com

  客服电话:400-666-0666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与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11月4日起,民生证券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业务范围

  自2021年11月4日起,投资者可在民生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基金转换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均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民生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三、费率优惠

  经与民生证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参加民生证券的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业务办理的流程、费率优惠期限以民生证券页面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民生证券销售的基金产品或者对已通过民生证券销售的基金产品新增、变更份额类别,则自该基金产品或该类份额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或该类份额上述优惠活动。

  重要提示:

  1、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投资者可到民生证券销售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限制如下:货币型基金A类的定期定额投资限制为1元,货币型基金B类的定期定额投资限制为5万元(首次300万),其余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限制为10元,具体办理事宜请以民生证券的安排为准。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mszq.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76

  (2)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jysa99.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6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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