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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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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1 证券简称:昂立教育 编号:临2021-077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71元/股(含22.71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0-086)。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0年11月1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0年11月1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7)。

  (二)2021年10月29日,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3,05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54%,回购最高价格15.1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8.80元/股,回购均价14.4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88,407,782.0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实施完毕。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买入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2020年11月3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起,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3),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大股东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2020年6月12日-2020年12月4日,公司股东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因自身发展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5,728,233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约为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90)。

  2、2021年6月8日-2021年9月5日,公司股东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因自身发展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865,000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约为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4)。

  3、2021年7月27日-2021年10月27日,公司股东上海长甲投资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长甲宏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于对公司近年来已开展的业务调整布局、非学科辅导业务未来持续快速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增持公司股份67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股东上海长甲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5)。

  除上述主体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大股东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无买卖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2019年1月30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不低于2亿元(含2亿元)、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的资金进行回购,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截至2019年12月27日,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3,700,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810%,回购资金总额为300,511,692.6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1)。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已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对应未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已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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