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风华高科”)于2021年11月3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广晟”)发送的《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关于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函》,广晟集团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深圳广晟持有的公司4,192,734股股票无偿划转至广晟集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3日,广晟集团与深圳广晟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拟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将深圳广晟持有的公司4,192,734股股票(均系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无偿划转至广晟集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晟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79,302,351股股票,持股比例为20.03%,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深圳广晟持有公司4,192,734股股票,持股比例为0.47%。深圳广晟为广晟集团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已经通过交易双方内部决策程序,并经国家出资企业广晟集团的决策同意;本次交易的实施尚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
■
2、受让方基本情况
■
3、本次交易主体股权控制关系
■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广晟集团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专业化整合工作,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的股份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广晟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广晟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183,495,085股股票,持股比例将变更为20.50%。
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第一大股东仍为广晟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关于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函》。
2.《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