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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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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824,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公司股东同系(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同系恒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系恒奇”)及其一致行动人同系(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同系嵩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系嵩阳”)、同系(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同系九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系九州”)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3,033,255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08%。

  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收到同系恒奇、同系嵩阳及其一致行动人同系九州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1年11月2日,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1.1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情况如下:

  ■

  2.1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2基本情况如下:

  ■

  3.1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3基本情况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公告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正帆科技

  股票代码:688596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1:嘉兴同系恒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广益路705号嘉兴世界贸易中心1号楼2202室-148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荣华南路2号大族广场T5-2104

  信息披露义务人2:嘉兴同系嵩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广益路705号嘉兴世界贸易中心1号楼2202室-147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荣华南路2号大族广场T5-2104

  信息披露义务人3:嘉兴同系九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广益路705号嘉兴世界贸易中心1号楼2202室-115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荣华南路2号大族广场T5-2104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0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备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数据为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情况如下:

  ■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

  (二)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2基本情况如下:

  ■

  2.2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

  (三)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3基本情况如下:

  ■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同系恒奇、同系嵩阳及其一致行动人同系九州累计在境内上市公司正帆科技(股票代码:688596)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5.0812%。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公司股东同系(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同系恒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系恒奇”)及其一致行动人同系(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同系嵩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系嵩阳”)、同系(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同系九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系九州”)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3,033,255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0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10月13日至2022年4月12日(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2,56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9月13日至2022年3月12日(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5,13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同系恒奇及其一致行动人同系嵩阳、同系九州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同系恒奇及其一致行动人同系嵩阳、同系九州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033,25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812%。其中同系恒奇持有公司股份为7,749,503股,持股比例为3.0212%;同系嵩阳持有公司股份为3,522,501股,持股比例为1.3733%;同系九州持有公司股份为1,761,251股,持股比例为0.686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2日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08,534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13%)。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824,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2日,同系恒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05,173股,占公司总股本0.0410%;同系嵩阳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56,361股,占公司总股本0.0220%;同系九州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83%。本次权益变动后,同系恒奇持有公司7,644,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02%;同系嵩阳持有公司3,466,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13%;同系九州持有公司1,761,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83%。

  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同系恒奇、同系嵩阳、同系九州持有正帆科技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

  ■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同系恒奇、同系嵩阳、同系九州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申请了适用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其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同系恒奇、同系嵩阳、同系九州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披露减持起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正帆科技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嘉兴同系恒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同系(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嘉兴同系嵩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同系(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盖章):嘉兴同系九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同系(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嘉兴同系恒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同系(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嘉兴同系嵩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同系(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盖章):嘉兴同系九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同系(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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