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4日、2021年5月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1-027)。
一、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根据目前自有资金闲置情况,公司近日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郑州分行”)购买3,000万元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与平安银行无关联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平安银行郑州分行购买3,000万元理财产品情况
1、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指数)产品
2、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3、产品收益期限:97天
4、预期年化收益率: 1.50%或3.10%或3.20%
5、理财收益起算日:2021年11月2日
6、理财产品到期日:2022年2月7日
7、认购资金总额:3,000万元
8、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公告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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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主体均为辉煌科技,到期的理财产品均已按期收回本金及预期收益。公司与上述理财受托方均无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总金额23,0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合约、产品说明书、权益须知、风险揭示书及银行转款凭证。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