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1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2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36.02%减少至34.02%。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收到公司股东:胡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卜春华女士、江阴振江朗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朗维投资”)的减持股份进展通知。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

  (二)一致行动人1

  ■

  (三)一致行动人2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胡震先生拟自2021年9月30日至2022年3月3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25,2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震先生减持尚余2,512,656股未完成。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21年9月25日),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1)胡震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289,6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8%;(2)卜春华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3)江阴振江朗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朗维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964,6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4%。

  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254,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2%,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数量过半,胡震自 2021年9月30日至 2021年11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512,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大宗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主体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