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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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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于2018年11月29日到2018年11月30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期中期票据”)。根据发行条款的规定,于本期中期票据第3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

  根据上述条款,本公司计划在2021年12月3日即第3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全额赎回本期中期票据。为保证赎回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中期票据基本情况

  1.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8北辰实业MTN001

  4.债券代码:101801409

  5.发行时间:2018年11月29日到2018年11月30日

  6.发行总额(亿元):16.20

  7.债项余额(亿元):16.20

  8.本计息期债券利率:5.65%

  9.发行期限:3+N (3)年

  10.债项评级:AA+

  11.含权类型: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即于本期中期票据第3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

  12.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存续期管理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行权细则

  1. 发行人赎回本金(亿元):16.20

  2. 赎回价格:100元/百元面值

  3. 赎回日期:2021年12月3日(如遇到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及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四、本次赎回相关机构

  1.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莹

  联系方式:010-64993097

  2.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善超 杜秋阳

  联系方式:010-66635929/66635925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23198888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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