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宏发股份”)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4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东方投行”或“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宏发转债”,债券代码为“110082”。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20.00亿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27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若认购不足20.00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的宏发转债为1,199,352,000.00元(1,199,352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9.97%。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11月1日(T+2日)结束。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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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数量为12,542手,包销金额为12,542,000.00元,包销比例为0.63%。
2021年11月3日(T+4日),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联系电话:021-23153863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