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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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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1-106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6,20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4月15日前交付完毕。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若顺利履行将对当期及未来业绩有一定积极影响,但影响较小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特别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光伏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本合同实施后可能面临一定成本变化、订单持续性等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实际项目实施条件变化、原材料成本波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盈利不达预期。

  本合同按照“预付款-进度款-发货款-调试运行验收款-质保金”的结算模式执行,合同履约期较长,款项收回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收入可能出现跨期确认的情况,计入公司本年度的营业收入存在不确定性。

  3、违约风险:如因公司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及时交货或设备无法通过客户验收等,可能存在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双良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浙江特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2021年11月2日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标的为甲方采购的40对棒还原炉设备及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200万元。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浙江特骏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599477728X

  注册地址:北仑区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八号666室

  法定代表人:张建阳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采购代理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特骏实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总价款:人民币6,200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仟贰佰万元整)。

  2、付款方式:按照预付款-进度款-发货款-调试运行验收款-质保金的结算模式执行。

  3、履约期限:2022年4月15日前交付完毕。

  4、履约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多晶硅项目所在地。

  5、保证期限:从本合同供货范围内全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全套设备168小时联机运行合格之日起一年(最迟不超过货到现场24个月)。

  6、违约责任:

  6.1如乙方违约提出涨价或拒绝发货的,应承担相应违约金。

  6.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指导安装,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如果合同设备延期交货或延期交付超过3日,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6.3乙方存在迟延交货、迟延交付或设备性能不能满足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等违约情形的,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或其项目工程业主造成的直接损失,乙方须就前述该等损失差额向甲方进行赔偿。

  6.4如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或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任一情形,应承担相应违约金。

  6.5乙方在指导安装、试车配合、调试过程中,如乙方怠于提供设备安装相应的施工图纸、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安装注意事项及其他说明资料,或提供资料错误、或指导失误的,乙方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方支付预付款之日起生效,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质量问题解决理赔完毕和货款两清止。

  8、争议解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金额为6,2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99%,占比不高,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总体业绩影响较小。

  2、本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其形成业务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光伏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本合同实施后可能面临一定成本变化、订单持续性等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实际项目实施条件变化、原材料成本波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盈利不达预期。

  本合同按照“预付款-进度款-发货款-调试运行验收款-质保金”的结算模式执行,合同履约期较长,款项收回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收入可能出现跨期确认的情况,计入公司本年度的营业收入存在不确定性。

  3、违约风险:如因公司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及时交货或设备无法通过客户验收等,可能存在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上网公告备查附件

  双方签署的《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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