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收购株洲韦凯切削工具有限公司控股权并增资的公告
自愿披露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投资方”)拟以不超过11,200万元人民币收购株洲韦凯切削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韦凯”、“标的公司”)控股权并进行增资,取得株洲韦凯不低于66%的股权,其中,收购株洲金韦硬质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金韦”、“转让方”)持有株洲韦凯60%的股权。本次交易的最终价格,将以交易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的交易内容尚需进一步沟通协商,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推进公司战略实施,公司拟以不超过11,200万元人民币收购株洲韦凯控股权并进行增资,取得株洲韦凯不低于66%的股权,其中,收购株洲金韦持有株洲韦凯60%的股权。本次交易的最终价格,将以交易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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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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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的影响
株洲韦凯是一家高端硬质合金数控刀片制造商,集生产、研发、销售、技术服务为一体,专注于数控刀片基体材料、槽型结构、精加工及表面涂层的研发和生产。公司本次拟收购及增资株洲韦凯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硬质合金产业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具体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交易各方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的交易内容尚需进一步沟通协商,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日上午8点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唯西路6号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吴何洪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自筹资金10,855.297867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2,054,622.61元(不含增值税)。
2.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锐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新锐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公司收取的回款中有一定比例为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对于募投项目的相关设备、材料、场地安装等费用根据实际需要先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
2.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锐股份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新锐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锐股份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新锐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所得投资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锐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新锐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实施不超过26,000万元的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 “牙轮钻头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具体增资进度将由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确定。
2.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锐股份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新锐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20万股,并于2021年10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960万元变更为9,280万元,股份总数由6,960万股变更为9,28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根据公司于2020年9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是因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完成,公司类型发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需相应增加,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次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并可向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变更、备案、登记事宜,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2.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69,963.54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5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锐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新锐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1月1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刊登的《新锐股份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日上午10点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唯西路6号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7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勇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锐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锐股份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锐股份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4)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锐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5)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锐股份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6)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锐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一、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二、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何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柱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柱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吴何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柱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何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柱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柱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公司选择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1年1月1日) 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