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1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21-094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伟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11月1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表决董事共9人,实际参会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钟国跃、胡坚、刘胜强、王昱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姜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现场及通讯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姜勇先生因工作岗位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封基贤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分管公司销售业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21-095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姜勇先生的书面报告, 姜勇先生因工作岗位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姜勇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7,73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2%,除此之外未通过其他方式持有公司股份。姜勇先生将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所持股份进行管理。公司董事会感谢姜勇先生在任职副总经理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

  根据本公司发展的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封基贤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销售业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封基贤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日

  附件:封基贤先生简历

  封基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42岁。2002年毕业于贵州中医药大学,主修中药学。2002年至今,先后担任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OTC业务经理、内蒙古省区经理、云南省区经理,2016 至今担任云南红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至今任公司糖宁事业部执行总裁。

  截止目前,封基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封基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