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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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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贵人 公告编号:临2021-092
债券代码:122346 债券简称:14贵人鸟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将被司法变卖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469.5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占控股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的0.98%。本次变卖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述股权拍卖的具体时间及其他相关内容以法院公示为准。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拍卖基本情况

  因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人鸟”)的控股股东贵人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人鸟集团”)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已冻结的贵人鸟集团持有的本公司3,769.5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为7.8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9%,其中已办理质押的无限售流通股3300万股,其他无限售流通股469.50万股)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sifa.jd.com)进行了两次拍卖,均以流拍告终。后续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上述冻结的贵人鸟集团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69.50万股,以第二次拍卖保留价人民币4.20元/股乘以股票总数即总价19,719,000.00元作为变卖底价,于2020年4月6日10时至2020年6月4日10时止在京东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变卖。根据京东司法拍卖平台页面显示的拍卖结果,因无人出价,该次变卖流拍。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进展公告》(2020-038号)。

  2021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贵人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通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贵人鸟集团发出了《执行裁定书》及《拍卖告知书》【(2021)闽02执恢118号】,拟将被执行人贵人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ST贵人469.50万股以开拍前(两个工作日)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即MA20)乘以股票总数作为起拍价及保留价在京东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并将上述股票以2021年10月19日的收盘价2.96元乘以469.50万股共计人民币1389.72万元作为起拍价的展示价在拍卖公告上进行展示。

  二、拍卖公告的主要内容

  经登录京东拍卖(网址:https:/paimai.jd.com)查询,本次拍卖公告的主要内容为:

  1、拍卖标的:贵人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ST贵人股票469.5万股(证劵代码:603555,证劵类别:无限售流通股)(第一次拍卖)

  2、起拍价(展示价):1389.72万元 (以2021年11月23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即MA20)乘以股票总股数作为起拍价),保证金(展示价):250万元,增价幅度(展示价):6万元。

  3、拍卖时间:2021年11月25日10时至2021年11月26日10时时止(延时除外)。

  4、网络平台: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5、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6、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3天向本院提交,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则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469.5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占控股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的0.98%。本次变卖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述股权拍卖的具体时间及其他相关内容以法院公示为准。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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