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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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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虚假事项
多家险企10月领罚单
● 本报记者 王方圆 见习记者 石诗语

  ● 本报记者 王方圆

  见习记者 石诗语

  

  企业预警通APP数据显示,今年10月,银保监会及各级分支机构针对寿险、产险、农险、保险经纪、保险代理等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共开出157张罚单,处罚金额共计1594.6万元。其中,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虚列费用等事项共涉及67张罚单,数量占比超过40%。

  罚金近1600万元

  上述157张罚单中,针对机构的罚单共有76张,罚单金额共计1317.6万元;针对相关责任人的罚单共有81张,罚单金额合计277万元。

  从涉及的机构类型来看,涉及财产险公司的罚单数量最多,达118张;涉及寿险的罚单数量排名第二,达24张;涉及农险的罚单数量排名第三,有6张。

  从罚单金额来看,阳光信用保证保险、成都鑫路鸿保险代理、安华农业保险分别被罚78万元、58万元、50万元,位居前三。此外,还有29张罚单金额达到20万元级别。

  从处罚事由来看,“虚假”“虚构”“虚挂”是这157张罚单中的高频词,共涉及67张罚单,数量占比高达40%。例如,成都鑫路鸿保险代理由于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高管被罚款58万元;人保财险将乐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三明银保监分局处罚45万元。

  记者梳理发现,这67张罚单中有57张涉及产险业务。业内人士介绍,涉及“虚假”“虚构”“虚挂”的违法违规行为多数发生在车险业务中,产险公司为抢占车险市场,套取费用、给予客户返佣的情况屡禁不止。

  监管部门从严处罚

  部分机构在被给予警告、罚款的同时,还被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严厉处罚。

  罚单显示,阳光信用保证保险涉及未经批准变更公司营业场所、在住所地以外未设立分公司的省市开展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等三项事由,被重庆银保监局罚款78万元、责令停止接受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新业务一年、责令改正。该公司3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罚款14万元、10万元、26万元,其中1名责任人被撤销总经理任职资格。

  个别保险从业者被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银保监会官网10月12日发布的一则罚单显示,泰康人寿山西分公司一名个人保险代理人由于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欺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共3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代理人未将全部保险合同送达投保人,未明确告知投保人所投保保险产品实际对应保险合同的保费金额,未经投保人同意代替投保人签署保险业务相关资料,未经投保人同意代替投保人抄写风险提示语,未经投保人同意将投保人联系电话填写为本人的电话并代替投保人接听公司回访电话。涉及保险保单业务31笔,保费金额4147.89万元。

  业内人士表示,当前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对基层的监管,高度重视将违规责任落实到管理层或其他相关责任人,促进分支机构主动完善并遵守内控,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预计未来对相关责任人处罚力度还将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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