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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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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1-116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新材”或“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在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按规定发出,本次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及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及副总裁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及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及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及副总裁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及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及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及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1-117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及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总裁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总裁的事项

  因公司工作调整,为投入更多的精力致力于董事会建设,周建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裁职务,将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周建辉先生在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公司对周建辉先生在任职总裁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丁林先生为公司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丁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事项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旭东先生、董翔龙先生、韩鸣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张旭东先生、董翔龙先生、韩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附件:简历

  丁林先生,1972年4月生,中国国籍,同济大学化学本科和硕士,长江商学院EMBA。曾任亨斯迈集团聚氨酯事业部高级商务总监、中国区总经理、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亨斯迈集团先进材料事业部亚太区副总裁、亨斯迈先进化工材料(广东)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丁林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旭东先生,1968年11月生,中国国籍,北京科技大学工企自动化学士学位,有丰富的电子化学品行业经验。曾任首钢日电电子有限公司设备技术科科长、制造部部长,深圳方正微电子有限公司工厂长,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工厂长,阜阳欣奕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张旭东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翔龙先生,1972年11月生,中国国籍,合肥工业大学焊接工艺及设备专业学士学位,上海交通大学复合材料专业硕士学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厂设备工程师、设备研究所副所长、厂办主任,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企管处副处长、供应销售部副经理、副经理(主持工作)、设备动力处处长,上海中石化三井弹性体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一职。

  董翔龙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韩鸣先生,1981年12月生,中国国籍,同济大学应用化学专业学士学位,英国华威大学药物分析化学硕士学位。曾任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HSSE工程师、朗盛化学大中华区HSE项目经理、圣戈班伟伯中国区EHS经理、圣戈班伟伯(上海)建材有限公司厂长、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EHSQ总监等职。现任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一职。

  韩鸣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1-118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丁永涛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丁永涛先生在公司不再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原董事汤捷先生因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任后仍担任公司副总裁一职。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丁永涛先生和汤捷先生的书面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丁永涛先生和汤捷先生在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公司对丁永涛先生和汤捷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RED AVENUE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提名,拟选举丁林先生和俞尧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规定履行了相关手续,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丁林先生,1972年4月生,中国国籍,同济大学化学本科和硕士,长江商学院EMBA。曾任亨斯迈集团聚氨酯事业部高级商务总监、中国区总经理、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亨斯迈集团先进材料事业部亚太区副总裁、亨斯迈先进化工材料(广东)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丁林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俞尧明先生,1970年2月生,中国国籍,会计学学士,管理学博士,于财务及会计方面拥有逾29年经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曾任阜丰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华地国际控股集团执行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会计经理,中石化上海金山工程公司财务部副主任等。现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俞尧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1-119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新设副董事长1名及新设高级副总裁职位,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具体事宜。根据公司目前安排,董事会仍保持成员人数9名不变,故前期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改外,其他内容不做修改,上述变更内容以登记机关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03650   证券简称:彤程新材   公告编号:2021-120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25层2501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8日

  至2021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公章)、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

  (四)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7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4:00-16:30)。

  (五)登记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25层2501室,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25层2501室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021-62109966

  传真:021-52371633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1-121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20,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66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彤程新材”)于2020年9月8日、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9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并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首发募集资金授权额度2亿元,可转债募集资金授权额度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9日、2021年2月6日和2021年2月10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截至公告日前次委托理财到期赎回情况

  ■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82号”《关于核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3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24,41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5,506,550.47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6月21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1200492_B01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27号”《关于核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0,018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00,1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347,585.4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9,832,414.55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2月1日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资并出具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200492_B0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3、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本公司已累计使用首发募集资金人民币665,522,451.46元,累计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为人民币39,663,744.76元,尚有募集资金49,647,843.77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公司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94,404,243.48元,累计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为人民币9,273,113.09元,尚有募集资金405,168,372.46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5,168,372.46元(其中包括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67,088.30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为320,000,000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彤程新材于2021年11月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收益日期计算规则:实际天数/365,计息期为自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日(不含),计息期不调整。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购买的银行产品为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单位结构性存款,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金融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金融衍生品表现挂钩。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进行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投入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情况。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是601939。

  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会已经对现金管理受托方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未发现存在损害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本金安全的不利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864,731,305.24元,本次委托理财的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3.13%。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投资产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0年9月8日、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并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首发募集资金授权额度2亿元,可转债募集资金授权额度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9日、2021年2月6日和2021年2月10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

  备注1:总理财额度包含首发募集资金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1-122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舟山市宇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宇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601.07万股(截至2021年10月29日,下同),占公司总股本(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债券转股期,公司总股本数据为截至2021年9月30日,为594,048,710股,下同)的9.43%;本次股份质押后,宇通投资累计质押股份1783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1.83%,占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收到宇通投资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上述质押股份不涉及被用作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目前,宇通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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