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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何清华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2019年6月13日,何清华先生与广州恒翼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翼投资”)签订《股票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3,000,000股股份质押给恒翼投资(公告编号:2019-058)。恒翼投资于2020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何清华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解除质押20,200,000股(公告编号:2020-061)。恒翼投资又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何清华先生剩余股份解除质押手续,解除质押22,800,000股。
2、2020年7月28日,何清华先生与广州万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力投资”)签订《股票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0,903,098股股份质押给万力投资(公告编号:2020-038)。万力投资于2020年8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何清华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解除质押49,080,344股(公告编号:2020-041)。万力投资又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何清华先生剩余股份解除质押手续,解除质押31,822,754股。
截至2021年10月29日,恒翼投资、万力投资分别将上述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全部办结完成。
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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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何清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24,496,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5%。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为54,622,75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3.87%,占公司总股本的5.02%。本次解除质押后,何清华先生累计剩余质押股份总数为49,080,34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9.42%,占公司总股本的4.51%。
三、其他说明
上述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解除质押行为不会导致何清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动。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