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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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公司持有的中控技术(688777)股份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当期净利润影响为3.22亿元,剔除该因素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0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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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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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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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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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南存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贻明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贻明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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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南存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贻明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贻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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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南存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贻明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贻明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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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21-047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光伏电站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光伏》的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光伏电站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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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以上所述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经营状况作参考。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21-048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收到有效表决票9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内容。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正泰电器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亿元整的银行授信,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保函等融资业务及国际结算、外汇资金业务、网上银行等中间业务。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贰年。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授信额度为不超过本外币合计人民币叁亿元整,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保函、融资类保证等融资业务及国际结算、外汇资金业务、网上银行等中间业务。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贰年。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正泰安能电力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符合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的个人提供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本息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正泰电器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21-049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炳池先生主持,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21-050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浙江正泰安能电力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
●被担保人:符合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的个人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正泰安能本次担保事宜由指定的合作经销商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分布式光伏业务的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签订合作协议,由上述两家贷款行为符合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贷款,预计新增贷款额度为人民币25亿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提供贷款额度为18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提供贷款额度为7亿元。贷款专项用于支付借款人向正泰安能及其子公司或正泰安能及其子公司指定的合作经销商购买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货款,并以光伏电站并网发电所产生的电费收入、补贴收入(如有)作为主要还款来源。正泰安能以实际发生的贷款余额为限为借款人提供本息全程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为上述借款人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有效期自该业务的最后一笔贷款结清后终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合作协议项下的符合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的个人,正泰安能及贷款行对借款人设置了严格的准入条件,保证了贷款的相对安全性;借款人以光伏电站并网发电所产生的电费收入、补贴收入(如有)作为主要还款来源,还款来源相对稳定可靠。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合作协议,由贷款行为借款人提供贷款,预计新增贷款额度为人民币25亿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提供贷款额度为18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提供贷款额度为7亿元。贷款专项用于支付借款人向正泰安能及其子公司或正泰安能及其子公司指定的合作经销商购买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货款,正泰安能以实际发生的贷款余额为限为借款人提供本息全程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担保期限自该业务发生之日起至最后一笔贷款结清后终止。
正泰安能本次担保事宜由指定的合作经销商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是为满足正泰安能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及贷款行对借款人设置了严格的准入条件,保证了贷款的相对安全性。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进行授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及授权事项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贷款行对借款人设置了严格的准入条件,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826,470.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6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