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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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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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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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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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就应收上海锐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款项,在年初至报告期末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152.53万元,详情请查阅公司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35,558,986.84元,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的三分之一,详情请查阅公司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YUWANG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慧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大松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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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YUWANG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慧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大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YUWANG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慧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大松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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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4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孚能科技”)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情况概述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35,558,986.84元,股本为1,070,669,685.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亏损主要原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原因如下:
1、2021年年初以来,原材料价格显著上涨,挤压公司利润空间,而与下游客户调价沟通有所滞后,拖累毛利润率下滑;
2、公司镇江工厂均系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设备,投资额较高,2020年下半年开始镇江一期在建工程陆续转为固定资产,并进行折旧摊销,2021年大部分时间镇江一期由于产能爬坡等原因,而产品出货并未同步放量,折旧费用亦对毛利造成冲击;
3、为保持公司技术领先,公司不断加大对下一代电池产品的研发投入;
4、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历年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计提了较大减值准备。
三、 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将积极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快速提升整体的盈利水平为目标,弥补前期亏损,实现对投资者的回报。具体措施包括:
1、进一步提高产品性价比,增强产品竞争优势,完善客户服务体系,快速响应客户要求,进而提高产品售价;
2、加快产能爬坡速度,同步提升产品出货量,实现规模经济效应;
3、基于出货量提升,稳定供应链,提高公司与上游供应商议价能力,降低成本压力;
4、加强公司各模块、业务单元的精细管理,对成本、费用进行严格管控;
5、不断研发创新,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技术领先优势,以应对行业的高速发展和把握市场机遇;
6、加快团队建设,完善现有的运营管理体系,加强公司运营过程中的成本管控;
7、多元化产品结构,更好的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3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安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反映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2021-075)。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5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2021年9月,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孚能科技”)就应收上海锐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锐镁”)14,536.38万元,在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152.53万元。应收上海锐镁款项中有部分涉及由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解放”注)代付的情况,因公司与一汽解放有部分代付事项未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公司认为,上海锐镁还款能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目前,公司已将一汽解放、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上海锐镁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公司部分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则存在部分应收货款不能收回的情形。从而可能导致应收货款少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对公司后期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诉讼请求虽全部得到支持,但可能存在无法执行、执行困难或执行时间过长等情况,导致公司回款成本加大,此种情况也可能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受到拖累。
●如果公司诉讼请求全部不能得到支持,公司将面临剩余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的风险,对公司后期的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以上情况,除了对公司当期业绩造成负面影响,也会对现金流造成一定冲击。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上海锐镁的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背景情况概述
2019年7月,基于一汽解放对于孚能科技动力电池产品的需求,且上海锐镁向一汽解放提供包含公司动力电池在内的三电产品,公司与上海锐镁签订了《汽车零部件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公司向上海锐镁提供动力电池系统。
2019年11月、12月,孚能科技、一汽解放、上海锐镁三方先后签订《会议纪要》和《三方协议》。其中约定,2019年公司须按照一汽解放的生产计划保证供应8000套电池系统;其中1~2000套电池系统款项上海锐镁需在收到一汽解放货款后6个月内向公司支付,在上海锐镁不能按约定支付公司货款的情况下,一汽解放将监控对上海锐镁的账款;其余2001~8000套款项由一汽解放直接向孚能科技付款。
公司已按相关合同或协议约定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向上海锐镁、一汽解放供货8000套电池系统。截至目前,一汽解放尚未支付827套电池系统款,上海锐镁尚未支付2000套电池系统款。
公司已将一汽解放、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上海锐镁作为共同被告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中院”)提起诉讼,事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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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1年4月曾与上海锐镁签署相关协议,约定上海锐镁分期支付货款,首笔货款应于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但公司近期发现上海锐镁有两个生效判决,共计金额1,490.72万元,同时上海锐镁已被列为被执行人。随后公司对上海锐镁进行沟通回访及多方面了解情况,认为上海锐镁还款能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针对上海锐镁事项进行充分评估后,对上述一汽解放代付款项和上海锐镁直接支付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对上海锐镁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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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汽解放代付部分与未结算金额差异66万元系质保金未结算导致。
三、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对上海锐镁应收款项计提单项减值准备7,152.53万元,减少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不考虑所得税)7,152.53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 相关审核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并经减值测试后对上海锐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计提相应减值准备。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该业务相关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决策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该业务相关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该业务相关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五、 风险提示
由于以上两个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可能存在以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情况一,公司部分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则存在部分应收货款不能收回的情形。从而可能导致应收货款少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对公司后期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情况二,公司诉讼请求虽全部得到支持,但存在无法执行、执行困难或执行时间过长等情况,导致公司回款成本加大,此种情况也可能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受到拖累。
情况三,如果公司诉讼请求全部不能得到支持,公司将面临剩余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的风险,对公司后期的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以上情况,除了对公司当期业绩造成负面影响,也会对现金流造成一定冲击。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