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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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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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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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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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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报告期末,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580,81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78.06%;累计冻结本公司股份348,611,111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46.85%,其中,已质押股份冻结185,381,136股,未质押股份冻结163,229,975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37)。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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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长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弟伟会计机构负责人:曹奕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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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长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弟伟会计机构负责人:曹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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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长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弟伟会计机构负责人:曹奕
(一)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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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相关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选择追溯调整并不重述比较数据。新租赁准则的采用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21-27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2日发出召开第四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七位董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制定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工作实施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订公司《违规举报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21-28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21年10月22日发出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三位监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