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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66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0-074),并于2021年1月6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1)。公司决定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0%),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为不超过20元/股,回购金额不超过3,6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 2021年9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962,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0%,最高成交价为 9.7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21 元/股,回购价格均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既定的回购价格上限,支付的自有资金总额为899.87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情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截至公告日,公司股份回购事项尚未实施完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二)业绩承诺补偿事项

  根据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甲方”)与徐林英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一”)、杨三飞先生(以下简称“乙方二”)签订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徐林英、杨三飞关于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徐林英、 杨三飞关于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二)》(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二)》”)中关于业绩补偿的相关约定,由于 2020 年度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信科技”)实现扣非净利润 18,400,790.78 元,未能完成约定35,000,000.00 元的业绩。依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二)》第四条,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净利润承诺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数)÷ 利润补偿期内各年度净利润承诺数总和×累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额”,2020 年度乙方一应承担补偿金额为 1,637,983.90 元,2020年度乙方二应承担补偿金额为 3,275,967.80 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乙方一、乙方二应承担的 2020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均已履行完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蔡俊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安成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蔡俊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安成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67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事项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 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郭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郭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郭斌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申请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郭斌先生无持有公司股份。郭斌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郭斌先生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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