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1-045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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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万达传媒与关联方签订广告代理合作框架协议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0日和2021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万达传媒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双方约定自2021年9月1日起,由万达传媒独家代理并运营协议中约定的全国万达广场内外广告媒体业务,合作期限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号)。
(二)万达影视预计无法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的说明
2021年第三季度,江苏、河南、福建、黑龙江等多地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全国超过3,000家影院暂停营业。受疫情影响,第三季度全国大盘票房仅66.5亿元(不含服务费),较2019年同期下降57.3%,观影人次2亿,较2019年同期下降58.5%。虽然目前电影行业正在逐步恢复,但疫情对于整个电影产业的影响短期内依然存在,后疫情时代档期效应和电影票房表现两极化现象愈加明显,影片的档期选择及票房产出的不确定性增加。万达影视主投主控的《新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4:完美爸爸》和《2哥来了怎么办》于7月先后上映,两部影片票房均未能达到预期,加上原定于暑期档上映的郑渊洁作品首部真人电影《皮皮鲁与鲁西西之罐头小人》也因疫情延期上映,作为亲子电影错过了最适合的暑期档,对万达影视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因此万达影视2021年预计无法完成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执行新租赁准则事项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准则规定,公司需对固定租金或有保底租金的租赁合同确认相关资产、负债,自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因此公司资产和负债总额增加,资产负债率也有较大幅度增长,同时预计影响公司2021年净利润约1.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18号)和《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执行新租赁准则减少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净利润9,411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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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曾茂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朔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树达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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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曾茂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朔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树达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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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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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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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茂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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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谌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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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4号)核准,公司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196,050,86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28,999,938.0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6,034,372.0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21日出具的大信验字大信验字[2020]第35-00007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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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59,859.4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1,168.15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29,550.51万元,公司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30,718.66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新建影院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3、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具体实施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审慎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和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并与相关机构明确投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存在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同时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募投项目进展顺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