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1—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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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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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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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分别减少71.12%、47.65%、71.12%、71.1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持有越秀金控股权确认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减少,以及报告期内电、热产品量、价同比上升扣减燃煤成本大幅上涨后电力业务出现亏损、房地产业务利润同比减少的综合影响。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预付款项增加875.52%,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燃煤货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应收款减少52.63%,主要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股权公司收到应收股利款所致。
3.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流动资产增加74.79%,主要是报告期内可抵扣税额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在建工程增加46.6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工程项目列支金额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38.63%,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建设工程款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6.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合同负债减少88.56%,主要是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恒建投公司结转收入导致预收售房款减少所致。
7.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应付款增加190.11%,主要是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恒建投公司应付少数股东股利增加所致。
8.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流动负债减少49.41%,主要是报告期内归还到期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9.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付债券增加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发行中期票据所致。
10.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综合收益减少36.72%,主要是报告期内按持股比例确认越秀金控相应所有者权益变动所致。
11.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成本增加32.64%,主要是报告期燃煤价格飙升导致电热成本大幅增加所致。
12.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税金及附加减少50.41%,主要是报告期控股子公司恒建投公司结转收入减少导致土地增值税减少所致。
13.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销售费用减少41.34%,主要是报告期全资子公司恒隆公司运费减少所致。
14.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管理费用增加32.53%,主要是报告期企业管理人员及管理工作增加导致相关费用增加。
15.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投资收益减少52.33%,主要是本报告期参股公司越秀金控经营业绩同比大幅下降,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减少所致。
16.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资产处置收益增加100.00%,主要是上年同期处置非流动资产出现损失,本报告期无此事项。
17.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外收入减少76.37%,主要是上年同期全资子公司综合能源销售公司出售碳排放权获得处置收益,本报告期无此事项。
18.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外支出减少38.40%,主要是上年同期按税局要求补缴转让广证所得税导致滞纳金支出,本报告期无此事项。
19.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所得税费用减少101.91%,主要是报告期内实现的应税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0.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79.86%,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及留抵退税额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1.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74.16%,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保证金及往来款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2.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56.66%,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燃料货款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3.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46.51%,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现金分红款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4.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减少96.03%,主要是上年同期全资子公司综合能源销售公司收到碳排放权处置收益,本报告期无此事项。
25.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47.23%,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工程款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6.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61.00%,主要是报告期内对外股权投资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7.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97.14%,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8.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84.64%,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少数股东注资款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9.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54.73%,主要是报告期内对外融资借款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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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公司汕头恒鹏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恒鹏公司”)按75%持股比例增资32,475万元,以投资建设潮南陇田4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7月21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建设潮南陇田4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2.报告期内,由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按股比向全资下属企业龙门县恒隆环保钙业有限公司(简称:恒隆公司)增资12000万元,再由恒隆公司按75%持股比例向控股公司汕头市光耀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光耀公司)增资12000万元,以投资建设潮阳和平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7月21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公司增资建设潮阳和平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3.2021年8月18日披露《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1年9月22日,能源集团与开发区控股、高新区集团分别签署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同日,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批复同意开发区控股将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至能源集团。能源集团与高新区集团之间的股份划转获得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批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披露《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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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许鸿生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晓文先生、陈宏志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勇刚先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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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许鸿生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晓文先生、陈宏志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勇刚先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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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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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1—065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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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1年10月2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10月30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穗恒运A 证券代码:000531 公告编号:2021—066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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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1年10月2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形成了监事会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本公司监事仔细核查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10月30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