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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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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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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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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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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联交易
2021年1-9月,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持股50%的海南海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原海南一汽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总额为54,935.42万元;与公司第二大股东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总额为827.86万元;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之间的关联交易总额为29.16万元。上述交易均执行市场公允价,结算方式均采用现金结算,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其它事项
1.2021年9月2日,经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设立郑州兰马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主营园区管理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商务秘书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
2.2021年9月6日,经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设立郑州海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主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商务秘书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
3.2021年9月10日,经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设立海南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营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工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停车场服务。
4.2021年9月27日,经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郑州兰马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由600万元变更为50100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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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孙忠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覃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理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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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孙忠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覃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理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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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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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