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公司财务情况分析
本公司作为大型国有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主要通过下属公司开展,合并报表口径财务数据能较全面地反映出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因此公司管理层以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数据为基础,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分析和讨论。
1、资产结构分析
表6-1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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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合并财务报表数据看,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718,294.61万元、2,523,299.67万元、2,499,103.00万元和2,720,648.58万元。从公司资产结构分析,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1)流动资产分析
表6-2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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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等构成。其中,2019年一季度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企业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司根据管理原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将原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部分金融证券投资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非流动资产分析
表6-3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非流动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
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构成。2019年一季度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企业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司根据管理原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将原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部分金融证券投资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负债结构分析
表6-4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
供应链运营行业对银行授信较大,业务融资以贸易融资为主。负债结构上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从合并财务报表负债结构来看,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公司的流动负债占负债合计的比例分别为88.89%、87.50%、82.74%和88.38%,需要提升长期负债的比重。
(1) 流动负债分析
表6-5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账款。2019年末、2020年末、2020年9月末,短期借款、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账款占流动负债比重均超70%。
(2)非流动负债分析
表6-6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非流动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
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9月末,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合计占非流动资产负债分别为79.89%,82.14%,80.61%,59%。
3、偿债能力分析
表7-1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短期偿债能力指标表
■
公司与各银行的合作关系良好,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共获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312.16亿元,尚未使用授信额度为142.48亿元,额度较为充足。作为上市公司,公司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均较为畅通。
4、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表8-1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盈利指标表
单位:万元
■
2018-2020年度和2021年1-9月,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174,498.67万元、68,333.41万元、54,950.81万元和26,471.98万元。从营业利润的构成来看,近年来,公司投资收益对利润起到较强的支撑作用。
5、现金流指标分析
表10-1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分析
单位:万元
■
总体来看,公司主营业务保持平稳发展,经营性现金获取能力有所改善,得益于优质的股权资产、良好的投资运作以及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资金流动性较为充足,对主营业务的开展起到了一定支持作用。公司获得的银行借款现金流比较稳定,在各大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较高,筹资能力较强。
6、未来业务发展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作为首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公司积极围绕建设现代供应链领先企业的战略目标,贯彻“供应链运营、跨越式转型、高质量发展”思维,深入打造供应链运营、投资与金融、环保产业业务板块,推进重点供应链建设,加强产业链延伸,促进资源有效整合,提升经营质量效益。
公司以入围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为契机,全面提升贸易业务质效;以新的运营思维和金融科技理念为指引,推动投资与金融业务能力提升;以信息化建设和各类督查整改工作为抓手,全面加强内部管理及风险防控。充分发挥公司在供应链运营领域竞争优势,继续保持并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力。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许可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如下影响:
1、对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随着公司近年来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日益增加。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将使公司营运资金得到充实,短期偿债能力得到提升。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流动比率将有所提升,公司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得到改善
2、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融资结构以短期流动债务融资为主,流动负债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率为88.38%。为降低财务风险,优化资本结构,公司有必要适当增加中长期融资,降低短期融资比例。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本结构将更加趋于合理、稳定。
3、对公司运营稳定性的影响
目前公司业务资金需求量较大,而金融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公司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有必要拓展稳定的融资渠道。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利于公司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贷款利率波动带来的财务风险。同时,公司本次发行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可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使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本次债券发行是公司通过资金市场直接融资募集资金,可以使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得以优化,拓展了公司融资的渠道,为公司未来持续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事项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3.44亿元,占公司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54.82元的24.52%,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二)未决诉讼事项
1、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
2、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7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作出如下修订:
一、《公司章程》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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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文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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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条文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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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做出上述修订后,《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6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下午在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5名。独立董事马野青、丁宏因公务原因未出席会议,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王延龙代表决;董事叶炳华因公务原因未出席会议,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孙苹代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公司债券的议案》
会议以逐项审议、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各项子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的票面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许可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担保事项
本次债券无担保。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后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的承销方式、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由独家主承销商或联合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债券发行决议自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次债券发行及股东大会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授权事项
为了有效协调本次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公开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券公开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为本次债券聘请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在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债券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公开发行;
(7)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8)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上述事宜;
(9)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设立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债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各项内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12个月。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工作安排,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承明先生为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2020年度工资总额清算结果和2021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改革情况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累积投票”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及《公司章程(修订稿)》。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修订的部分条款,董事会同意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稿)》。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修订的部分条款,董事会同意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处置房产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中锦”)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处置八套房产。经具有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总价为人民币4,721.60万元。汇鸿中锦拟以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挂牌价转让。本次转让中所有房产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障碍。本次转让不会对公司及汇鸿中锦的正常经营、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转让冠豪食品股权的议案》
按照清理压减要求,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鹏集团”)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无锡市天鹏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鹏食品”)所持无锡天鹏冠豪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豪食品”)11.7%股权。经具有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以2021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冠豪食品股权评估值为2,205.28万元,天鹏食品所持冠豪食品11.7%股权评估值为258.02万元。天鹏食品将以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挂牌价在产交所挂牌。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交易对象和最终交易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成交价格以最终转让价格为准。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并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汇资管”)关于消除同业竞争承诺即将于2021年11月16日到期。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苏汇资管变更部分承诺并延长承诺履行期限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解决相关公司的股权转让和清理注销问题。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陈述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并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5)。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5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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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5日
至2021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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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详情请见2021年10月30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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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登记地点:汇鸿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26楼
邮政编码:210001
传真:025-84691339
(三)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异地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于2021年11月11日下午4:30前送达公司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入场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2021年11月15日下午2:30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将所携带的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予会议工作人员及见证律师,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691002
传真:025-84691339
联系人:陆飞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五、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六、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2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披露的担保金额共计2.18亿元,实际提供担保余额13.44亿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被担保人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鸿集团”)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适应整体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258,895万元担保。上述额度具体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
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集团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各级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近期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的综合授信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二)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三)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的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四)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五)江苏开元船舶有限公司为CELES SHIPPING PTE.LTD在永丰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的保函1,667万元人民币提供反担保。
(六)江苏开元船舶有限公司为CELES SHIPPING PTE.LTD在永丰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的保函3,100万元人民币提供反担保。
(七)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广东汇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的贸易融资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二)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CELES SHIPPING PTE.LTD.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四)广东汇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1.4.27-2022.1.3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二)被担保人: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银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1.8.30-2022.8.30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费用、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过户费等)。
(三)被担保人: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1.8.24-2022.7.1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被担保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1.8.31-2022.8.3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债权本金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五)被担保人:CELES SHIPPING PTE.LTD-中鼎船务(新加坡)有限公司
银行: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金额:1,667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1.8.12-2022.2.12
担保方式:保证金反担保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主债权所发生的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因债务人违约而给质权人
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六)被担保人:CELES SHIPPING PTE.LTD-中鼎船务(新加坡)有限公司
银行: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金额:3,1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1.8.4-2022.2.4
担保方式:保证金反担保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主债权所发生的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因债务人违约而给质权人
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七)被担保人:广东汇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1.7.27-2022.7.27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信用证项下应付货款、有关手续费、邮电费、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该信用证所需的一切国内外银行费用,因乙方发生信用证项下垫款甲方应付的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以乙方名义办理该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业务产生的融资本息、办理进口代付业务产生代付本息、进口代付手续费及因乙方发生进口押汇逾期或进口代付垫款甲方应付的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8,895万元,具体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等业务发展需要, 为满足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求,预计发生的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8,895万元,具体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 通过同类议案时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4.04亿元的24.87%。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1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常占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常占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常占营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的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常占营先生的辞职将在补选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常占营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周晓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周晓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附简历:
周晓先生,1967年9月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北大港科招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北大高科指纹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南京权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东恒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与投资发展中心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江苏东恒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董事、副总经理(正职级)、党委委员、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江苏苏汇达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莱茵达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3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并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2021年10月28日,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并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原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监管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汇资管”)承诺:交易完成后,苏汇资管下属部分子公司与汇鸿集团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为消除同业竞争,“1、对本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的资产或股权,在符合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及监管要求前提下,本公司将推动符合上述条件的股权或资产按照国资监管和商业惯例以公允价格注入上市公司。2、对于确实无法满足注入条件的,本公司将在吸收合并完成后三年内通过放弃控股权、转让全部股权、资产出售、注销等方式进行处置。”
基于以上原则,在吸收合并完成后三年内,苏汇资管对与汇鸿集团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苏汇资管控制的其他企业制定的解决同业竞争的具体计划如下:
■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消除同业竞争承诺履行过程中遇到的客观情况,苏汇资管自上述承诺到期后延长三年时间(2018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16日)。该承诺将于2021年11月16日到期。
二、原承诺履行情况
苏汇资管涉及同业竞争的5家子公司不存在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企业,承诺履行进展如下:1、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已停业,目前正在清产核资,已进入注销程序;2、苏汇资管对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土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已放弃控股权,该项问题已解决;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已停业,人员已分流安置,正在履行相关诉讼程序;4、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停业,正在履行清算注销程序;5、句容边城汇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停业,人员已分流安置,待解决相关权证问题后,转让全部股权。
三、本次申请变更及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原因
在承诺期内,苏汇资管积极通过停业、放弃控股权、转让全部股权、清理注销等方式推进承诺措施落地。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包括:
1、债权债务纠纷问题:有关企业由于存在债权债务纠纷,涉及复杂的司法程序,时间进度难以掌握。
2、税务清算问题:注销企业的税务清算要求较高,程序复杂,时间周期相对较长。
3、其他问题:如涉及挂牌转让、人员安置问题等,不确定性较多。
四、拟变更及延期后的承诺事项
■
五、股东申请变更部分承诺并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影响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公司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苏汇资管变更部分承诺并延长承诺履行期限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
本次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并延长承诺履行期限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本次申请变更部分承诺并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审议及决策程序
该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陈述已回避表决。该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1、公司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并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2、董事会对于本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3、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意见:1、公司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并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2、监事会对于本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3、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