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晓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卫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鸿中锦经营的电子通信设备业务存在部分合同执行异常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汇鸿中锦应收账款逾期金额19,628.24万元,扣除已收到预收货款后剩余未交付 的库存货值17,737.84万元,扣除已收到预收货款后后续可能增加存货的金额17,783.76万元。 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和汇鸿中锦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相关业务风险可能导致的损失将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已于2021年7月24日披露《关于公司重大风险 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汇鸿中锦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前述风险事项,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客户怠于履行合同义务带来的 所有经济损失,尽最大可能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汇鸿中锦已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 院正式提起诉讼,法院已依法受理,汇鸿中锦为原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2021年10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暨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关于应收账款逾期风险,主要是汇鸿中锦应收航天神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9,628.24万元。本着审慎性原则,公司判断此项应收账款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汇鸿中锦本季度就该事项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533.08万元,扣除所得税因素后,该项信用损失准备对2021年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1,682.63万元。
关于相关存货可能无法足额变现的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着审慎性原则,公司正积极努力获取可参考的同行业类似资产最近交易价格的相关信息,对此项存货可变现净值进行分析和评估。因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公司后期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作进一步评估,并在获得合理判断的第一时间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关于可能增加存货且无法足额变现的风险,根据此合同项下货物已过约定的交货期,汇鸿中锦已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合同项下已支付的货款,并且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公司后期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作进一步评估,并在获得合理判断的第一时间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陈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晓敏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卫斌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晓敏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卫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晓敏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卫斌
(一)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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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4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公司2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顾晓冲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周晓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同本届监事会。该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二、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4.01 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2 本次债券的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3 本次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4 本次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的票面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5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许可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6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7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8 担保事项
本次债券无担保。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9 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后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0 本次的承销方式、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由独家主承销商或联合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1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债券发行决议自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次债券发行及股东大会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2 授权事项
为了有效协调本次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公开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券公开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为本次债券聘请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在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债券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公开发行;
(7)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8)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上述事宜;
(9)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3 关于设立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债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逐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五、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六、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并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并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2、监事会对于本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3、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并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0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12个月。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15年4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以锁价发行股份的形式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战略投资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8,997,55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87.68元,扣除本次发行承销保荐费22,000,000.00元、证券登记费488,997.55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7,510,990.13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11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5NJA10055号《验证报告》和XYZH/2015NJA10056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公司《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 1:“已累计投资金额”包含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注 2:“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 3:根据2018年9月1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暨增资的议案》,变更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项目及现代医药物流中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345,746,365.52元(含利息收入13,376,245.52元),其中变更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资金金额为183,611,346.40元(含利息收入9,241,226.40 元),已支付183,611,346.40元;变更现代医药物流中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资金金额为162,135,019.12元(含利息收入4,135,019.12元),已支付162,135,019.12元。上述募投项目汇鸿集团募集资金账户剩余募集资金自2017年12月31日至2018年9月13日期间新产生的银行利息、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将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2020年8月,自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汇鸿集团募集资金账户转出2,566,271.63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自现代医药物流中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汇鸿集团募集资金账户转出1,227,135.38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4: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了“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6月,汇鸿集团及汇鸿宝贝已将“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资金223,279,518.51元(含募集资金199,260,491.85元,利息24,019,026.66元)转出募集资金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
二、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确保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该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5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2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理财产品。该等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任意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1.5亿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本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保本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确保资金安全及确保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12个月。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收益。公司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投资保本投资理财产品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9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 理实施。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汇鸿集团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及子公司近期与有关机构签署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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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公司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或较低风险型。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产品发行人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通过购买适度的较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为人民币66,000万元(含本次)。以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61,000万元。
截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为人民币52,600万元(含本次)。以上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47,600万元。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收益。公司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保本投资理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8
江苏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本次债券的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本次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四)本次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的票面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许可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六)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八)担保事项
本次债券无担保。
(九)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后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本次的承销方式、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由独家主承销商或联合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一)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债券发行决议自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次债券发行及股东大会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二)授权事项
为了有效协调本次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公开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券公开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为本次债券聘请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在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债券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公开发行;
7、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8、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上述事宜;
9、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三)关于设立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债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的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2018年、2019年及2020年财务指标均按本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2019年及2020年财务报表计算分析;2021年1-9月的财务指标按本公司未经审计的2021年三季度报告计算分析。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2021年1-9月合并范围变化
(1)2021年1-9月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表1-1 2021年1-9月合并范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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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1-9月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表1-2 2021年1-9月合并范围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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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合并范围相比2019年的变化
(1)2020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表2-1 2020年合并范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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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表2-2 2020年合并范围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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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年合并范围相比2018年的变化
(1)2019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表3-1 2019年合并范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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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表3-2 2019年合并范围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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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8年合并范围相比2017年的变化
(1)2018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表4-1 2018年合并范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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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表4-2 2018年合并范围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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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表5-1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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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2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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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3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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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4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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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5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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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6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