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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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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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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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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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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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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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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挂牌出让武汉远大弘元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武汉远大弘元10%股权。挂牌期满后,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作为唯一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上述股权,受让价为人民币5,198万元,该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与本公司签署了《湖北省参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2021年8月6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武汉远大弘元10%股权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过户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武汉远大弘元的股份。(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1年4月30日、7月14日、8月6日公司相关公告)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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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 黄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曹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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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 黄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曹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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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 黄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曹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一)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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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母公司财务报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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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黄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明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母公司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黄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明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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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黄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24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一、自来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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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由于公司无供水管网,公司生产的自来水均销售给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并由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对外销售。

  二、污水处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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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及武汉市济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济泽公司”)均位于武汉市地区,各执行不同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价格,其中排水公司结算价格为1.99元/立方米,武汉济泽公司1.07元/立方米,平均结算价格1.95元/立方米。

  2、仙桃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及黄梅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于本年度起结算污水处理服务费。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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