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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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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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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参股投资设立中核燕龙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拟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北京核泽惠世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六家企业共同出资发起设立中核燕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公司拟出资2,500万元,占5%的股权。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386,398,76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资本”)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中核资本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披露了《关于参股公司拟出售资产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合计持股18.17%的参股公司天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拟出售其全资子公司Naga UK TopCo(以下简称“天诚英国”)和Tiancheng (Germany)Pharmaceutical Holdings AG(以下简称“天诚德国”)100%的股权。其中,拟以约10.86亿欧元的现金对价向Grifols S.A(以下简称“基立福”)转让其持有的天诚德国股权。目前天诚英国的出售正在商业谈判过程中,具体交易对方、交易方案与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黄敏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武全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军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黄敏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武全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黄敏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武全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军

  (一)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有关规定进行衔接会计处理,对租赁资产(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并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做出调整。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6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同方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7)。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公司预计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情况下,2021年调整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根据公司实际需求,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议案之日止,在经审批授权的为下属子公司(含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为子公司存续和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融资机构选择及融资期限设定等),并签署所需文件。

  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侯志勤女士、孙汉虹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调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职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方案及相关通知的要求,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已调整,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委派至下属部分产业本部兼任的总经理人选,控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及经理人选进行调整。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49)。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上述议案中的第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7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同方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具体见下表: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8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同方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公司对2021年调整为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授权额度,包括:同意在公司预计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情况下,2021年调整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根据公司实际需求,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议案之日止,在经审批授权的为下属子公司(含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为子公司存续和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融资机构选择及融资期限设定等),并签署所需文件。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公司本次拟提供新增担保额度82,929.8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合人民币74.32亿元,全部为面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经营或并购用途的债务融资担保,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60.86亿元的46.20%。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本次预计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1年为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包括:同意在公司预计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情况下,2021年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根据公司实际需求,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议案之日止,在经审批授权的为下属子公司(含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为子公司存续和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融资机构选择及融资期限设定等),并签署所需文件。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合人民币74.32亿元,全部为面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经营或并购用途的债务融资担保,约占公司2020年底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60.86亿元的46.20%。

  根据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需求,公司拟对部分控股子公司计划提供的债务融资担保额度作出调整。调整后预计2021年度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为98.25亿元(占公司2020年底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1.08%),预计2021年度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约为52.97亿元,均系面向下属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产业资本运作提供的债务融资担保。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调整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在公司预计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情况下,2021年调整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按照经批准的担保计划执行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存续和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融资机构选择及融资期限设定等,并签署所需文件,授权期限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议案之日止。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2021年度预计担保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需求,公司拟对部分控股子公司计划提供的债务融资担保额度作出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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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预计担保发生额调整增加82,929.8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包括:

  1、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为了扩大安防产品海外业务经营规模,拟调整增加融资担保发生额约合10,00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同方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为了扩大计算机信创产品及高性能笔记本产品生产销售规模,同时为了降低融资利率水平,加大银行短期贸易融资产品的使用,拟调整增加融资担保发生额约合49,28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方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其最新项目投资及营运资金需求,拟调整增加融资担保发生额15,337.00万元人民币;

  4、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清华同方(海外)创业投资公司原计划采用境外新发行债券的方式筹集2022年1月到期的3亿美元境外高级定息美元债券兑付所需资金,由于境内外融资形式发生变化,计划调整为境内筹资加境外担保方式融资相结合的方式,拟调整增加融资担保发生额约合26,989.99万元人民币;

  5、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山东同方鲁颖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其具体情况调整了融资渠道,拟调整增加融资担保发生额4,000.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同方软件有限公司、同方国际有限公司根据其具体情况调整了融资渠道,拟采用公司内部资金支持替换担保项下外部融资,拟调整减少融资担保发生额19,227.19万元人民币。

  三、被担保人情况

  拟被担保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任何对外担保事项均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下列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事项。

  以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第十四条 下列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1、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以下项目的加总:

  (1)公司这一法人实体对外担保金额;

  (2)各控股子公司等法人实体的对外担保金额乘以公司持股比例。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6、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的担保;

  7、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事项;

  8、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事项。

  因在2021年度的预计担保统计中,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预计年度对外担保总额将超过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50%等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宜,为此,公司拟就在2021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事宜提请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授权事宜

  一方面,公司将结合预算管理、投资管理、授权审批等内部控制,落实对下属各级子公司的债务融资监管与额度安排,确保相关担保需求得到及时满足且不增加由此召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次数;另一方面,公司将通过后续监控和适度授权,保证在批复额度内及时灵活地给予下属子公司融资担保支持。总之,股东大会确定对子公司的债务融资担保额度,在批复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具体办理。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根据公司实际需求,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议案之日止,在经审批授权的为下属子公司(含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存续和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融资机构选择及融资期限设定等),并签署所需文件。

  为此,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包括:

  (1) 关于公司预计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2021年调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根据经营情况实施具体担保事宜的议案。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调整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提供的担保系随着业务开展、业务规模逐渐扩大而发生的正常经营安排,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正常,上述担保风险可控。

  七、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需审议的《关于调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在征询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客观、独立判断,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本次调整担保额度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

  2. 本次调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调整后的担保事宜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符合法定程序,没有发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的调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合人民币74.32亿元,全部为面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经营或并购用途的债务融资担保,约占公司2020年底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60.86亿元的46.20%。担保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九、备查文件目录

  1、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9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同方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3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5日

  至2021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及2021年10月30日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被委托人持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

  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出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请于2021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工作日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9层

  联系电话:(010)82399888

  传真:(010) 82399765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人:孙炎子

  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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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样式和质量不好,不能满足要求。
  • 3分 一般
    商品样式和质量感觉一般。
  • 4分 满意
    商品样式和质量都比较满意,符合我的期望。
  • 5分 非常满意
    我很喜欢!商品样式和质量都很满意,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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