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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1-078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 元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 元

  ■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曲洪坤                    会计机构负责人:曲洪坤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 元

  ■

  ■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曲洪坤                    会计机构负责人:曲洪坤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 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长:谭旭光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1-077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共收回有效票数15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收购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本次交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士签署与本次股权收购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江奎先生、张泉先生、徐新玉先生、孙少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0人,其中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上述交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1-079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深耕国际市场,发挥资源协同效应,做强做大国际化业务,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现金形式收购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潍柴集团”)持有的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进出口公司”)100%股权(下称“本次交易”)。根据进出口公司股权在审计评估基准日2021年4月30日的评估价值,减去进出口公司2021年6月21日支付的2020年度分红款,确定进出口公司股权转让对价总计约为人民币31,375.40万元。

  由于潍柴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本次交易及有关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事前审核本次交易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 册 地:潍坊市奎文区民生东街26号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9年12月11日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潍柴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本公司关系:潍柴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潍柴集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潍柴集团持有的进出口公司100%股权

  2.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 册 地:潍坊高新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

  法定代表人:孙少军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凭有效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转口贸易和对销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进出口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4.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诉讼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5.本次交易完成后,进出口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进出口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6.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进出口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转让方同意以山东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所涉及的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恒鲁评报字(2021)第083号)所确定的进出口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约人民币32,241.88万元为基础,减去进出口公司2021年6月21日支付的上一年度分红款约人民币866.47万元,确定进出口公司股权转让对价总计约为人民币31,375.40万元。

  2.公司将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股权转让对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至潍柴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

  3.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4.期间损益由转让方承担和享有。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山东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所涉及的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恒鲁评报字(2021)第083号),以进出口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约人民币32,241.88万元为基础,扣除进出口公司2021年6月21日支付的上一年度分红款约人民币866.47万元,确定进出口公司股权转让对价总计约为人民币31,375.40万元。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购进出口公司股权,可以充分利用进出口公司在海外市场的销售渠道和服务网络,并发挥公司在产品和技术方面的优势,推动公司海外业务快速发展。

  七、与潍柴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1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潍柴集团的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7.93亿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收购进出口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同意将关于公司收购进出口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

  2.本次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本次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3.本次交易议案经公司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江奎先生、张泉先生、徐新玉先生、孙少军先生回避了对本次交易议案的表决,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4.同意公司本次交易事项。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系出于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公司与潍柴集团及进出口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4.山东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5.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7.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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