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6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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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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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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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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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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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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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石俊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勇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林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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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石俊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勇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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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石俊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勇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林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6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129)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7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了第三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了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129)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8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及相关规定要求,现将2021年一至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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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销售量含有委外加工采购量75,551.51吨。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2021年一至三季度主要产品润滑油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增长6.12%;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2.88%;防冻液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0.69%。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2021年一至三季度主要原材料均有不同幅度的下降,其中基础油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增加2,250.97元/吨,增长42.74%;乙二醇的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增加400.01元/吨,增长12.90%;尿素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增加503.83元/吨,增长29.69%。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第三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9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52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95,04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9,825,3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445,214,7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03月29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588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税)人民币5,000,000.00元后,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95,000,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4月29日到位,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23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2,439,000.0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金额为392,561,000.00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年产12万吨润滑油及防冻液扩产项目”累计投入18,482.29 万元,“新建年产20万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项目”变更为“收购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项目”投入16,199.76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900.00万元,购买理财尚未赎回的本金金额2,5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3,091.34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30.75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累计投入7,629.38万元,“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2,722.3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9,393.05万,购买理财尚未赎回的本金金额10,5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720.21万元,实际支付发行相关费用222.75万(尚有21.15万元暂未支付)。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752.73万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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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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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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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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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580.09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3942号)。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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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169.76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0]核字第90338号)。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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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由于原“新建年产20万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项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晚于预期,外部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态势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车用尿素项目不具备继续实行的条件。为了更加合理的配置资产,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司确认终止“新建年产20万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项目”,将募集资金改变用途,车用尿素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资金(包括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及其银行利息和理财收益)将用于收购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
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于2018年7月13日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表详见附表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明细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的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9,900.00万元,尚未到期归还。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计划使用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19年4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单笔理财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2,5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单笔理财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0,5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
(六)前次募集资金项目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的差异及原因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参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参见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八)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毕,公司尚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毕,公司尚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十)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521.47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投项目(含变更后的项目)累计使用34,682.06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2,930.75 万元(包括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30.75 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本金2,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9,900.00万元),未使用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9.04%。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系项目尚未建设完毕,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进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256.10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19,744.7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0,252.73万元(包括募集资金账户余额9,752.73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本金10,500.00万元),未使用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51.59%。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系项目尚未建设完毕,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进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5: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效益主要体现在可以完善公司营销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区域管理水平,梳理和完善部门职能、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增强研发管理水平等,有利于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取得并保持优势地位,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该项目尚未开始建设。
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效益主要体现在可以规避仓库租赁风险,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良好配套,同时能降低仓储物流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该项目尚未开始建设。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效益主要体现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的需要,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明细表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5、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0月30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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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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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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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9月30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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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9月30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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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公告编号:2021-130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6000万、7000万、2500万、3000万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75天结构性存款、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33天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79天、75天、31天、33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1、2021年7月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的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赎回,公司收回理财本金人民币8,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638,246.58元,本金及利息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2021年7月5日,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赎回,公司收回理财本金人民币6,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501,287.67元,本金及利息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3、2021年9月18日,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赎回,公司收回理财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49,315.07元,本金及利息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4、2021年9月22日,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的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赎回,公司收回理财本金人民币2,5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61,643.84元,本金及利息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5、2021年9月22日,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的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
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赎回,公司收回理财本金人民币2,5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61,643.84元,本金及利息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上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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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8,500万元。
2、募集资金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6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5,0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825,3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5,214,700.00元。
上述资金于2017年3月29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588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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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号)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税)人民币500万元后,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9,5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之后的净额为39,256.1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4月29日到位,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23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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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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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公司进行理财购买时,遵守审慎原则,选择的理财类型为保本型,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且保证不影响公司的内部正常运营。同时,公司财务部会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跟进理财的运作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6,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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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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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2,5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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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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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兴业银行提供本金的完全保障,挂钩标的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2、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本产品项目下的结构性存款本金,按照存款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招商银行提供本金完全保证。产品收益挂钩标的为黄金,产品的最终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
3、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兴业银行提供本金的完全保障,挂钩标的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4、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本产品项目下的结构性存款本金,按照存款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招商银行提供本金完全保证。产品收益挂钩标的为黄金,产品的最终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18,500万元,购买的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投入,如募投项目加快投入,公司将与银行协商提前赎回理财资金或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1)投资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运营。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A股上市公司,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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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2.4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8,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1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2.00%,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8.02%,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3.81%,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六、风险提示
公司此次购买的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与银行存款比较,该理财产品存在投资风险,投资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等原因而蒙受损失。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交易对手管理风险、兑付延期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IPO募集资金15,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IPO募集资金15,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本次计划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IPO募集资金15,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四)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IPO募集资金15,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运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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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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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公告编号:2021-131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公司结构性存款2021283期
理财期限:60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年8月16日,公司控股孙公司张家港迪克汽车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的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赎回,公司收回理财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00,931.51元,本金及利息已归还至自有资金账户。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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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进行理财购买时,遵守审慎原则,选择的理财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且保证不影响公司的内部正常运营。同时,公司财务部会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跟进理财的运作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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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的理财产品,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提供本金的完全保障,挂钩标的为美元兑加元汇率。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该产品风险等级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A股上市公司,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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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2.4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1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46%,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0.87%,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41%,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保障存款本金,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再投资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IPO募集资金15,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IPO募集资金15,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本次计划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IPO募集资金15,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四)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IPO募集资金15,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运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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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