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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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2021年6月份以现金方式收购控股股东稀土集团持有的福义乐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对价为3238.92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32”)。本次收购构成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对2021年第三季度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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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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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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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已完成对中国证监会《关于请做好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目前正处在审核阶段,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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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喜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学超会计机构负责人:柯昌波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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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6,100,711.07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1,803,204.97 元。
公司负责人:张喜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学超会计机构负责人:柯昌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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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喜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学超会计机构负责人:柯昌波
(一)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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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首次执行日已存在的租赁合同将于12个月内执行完毕,公司将其作为短期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将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不进行期初调整。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1-07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01室
(4)执业资格: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11000168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拥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编号为000356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5)是否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自2013年11月改制设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7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86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为30,945.2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为27,006.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为10,569.68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0家,审计收费为7,599.07万元;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6家,审计收费为2,510.72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18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拟为公司2021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林翔(兼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多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凤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多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韶英,中国注册会计师,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134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8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等确定。本期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长了9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相关资质等材料,该所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公司提供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2)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单位,审计期间认真履行各项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圆满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3)公司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10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工作。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1-07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喜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70”)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聘期1年。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1-07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华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如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参与三季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聘期1年。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