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ST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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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邵明安(根据董事会授权签署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丛树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丛树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重大风险提示
1.公司在前期展业过程中,存在与部分第三方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框架合作协议》或出具《流动性支持函》等形式提供保底承诺的情形(以下简称该等第三方为“兜底函持有人”),由此引发的诉讼数额较大。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公司依法认定保底承诺无效,不构成违规对外担保。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针对未决诉讼及其他表外信托项目,因无法判断被判令承担相应保底承诺义务或其他相关责任的可能性,公司未就上述情况确认预计负债及合并结构化主体的影响。2019年四季度以来,部分信托业务因提供保底承诺涉诉,公司已披露了相关诉讼及其进展公告。报告期内,公司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风险化解工作,对目前存续信托项目进行了自查,同时公司正在采取各种措施与兜底函持有人达成和解,化解相关风险。预计仍存在因兜底函产生新的诉讼或仲裁案件的风险。
上述风险与2019年、2020年年报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以及形成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理由和依据完全一致。
2.公司已连续3年发生亏损,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末公司主营业务仍处于亏损状态;截止2021年9月末公司净资产仍然为负数。存在可能导致对安信信托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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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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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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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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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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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邵明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丛树峰会计机构负责人:丛树峰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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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邵明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丛树峰会计机构负责人:丛树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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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邵明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丛树峰会计机构负责人:丛树峰
(一)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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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21-082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五名董事全部参加,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租用办公场所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租办公场所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邵明安、高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授权董事邵明安先生作为“公司负责人”签署本次季度报告所需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第三季度报告、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等。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21-083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加书面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租用办公场所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租办公场所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披露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21-084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租办公场所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由于原租赁合同到期,公司拟暂时继续使用向关联方租赁的相关房产用于办公经营
●关联人回避事宜:关联董事邵明安、高超回避表决
●该项关联交易旨在保障公司办公经营场所的稳定性,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前期,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信信托”)租赁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谷元房产”)坐落于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1层01、03室,2层01、02、03、05、06、07、08室,29层整层等房产用于办公经营,并签订了5份《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租赁合同”),合同签署后,双方依约履行,各年度相关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公司已在各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上述合同均于2021年9月30日到期。
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租用办公场所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为确保办公经营场所稳定性,公司拟暂时继续使用上述租赁房产,租赁价格参照原租赁合同的价格水平进行定价。公司五位董事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其中关联董事邵明安、高超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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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元房产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其持有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份75.66%。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标的及定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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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本次交易定价参照双方原签订的《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每年递增百分之三的条款,以原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最后一月实际租金2,094,009.00元为基础,确定租赁价格上限为每月2,156,829.27元,增幅不超过3%,租赁有效期自2021年10月1日起不超过一年。上述定价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旨在保障公司办公经营场所的稳定性,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租用办公场所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租赁涉及的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经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开、公平、合理;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事项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继续租用办公场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