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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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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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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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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项目重大变化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33.0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降雨量增加,应收电费款增加;

  (2)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上年末减少79.11%,主要原因系根据东晟广场施工进度将预付账款转开发成本;

  (3)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99.37%,主要原因系闽箭霞浦风电场启动风机消缺及综合性能提升工程,将部分故障风机转入在建工程;

  (4)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51.66%,主要原因系短期借款事项减少;

  (5)报告期末,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增加63.9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东晟地产预收售房款增加;

  (6)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增加195.7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发电量增加,计提税费增加;

  (7)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61.49%,主要原因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

  (8)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60.9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东晟地产预收售房款增加,划分至其他流动负债的增值税额增加。

  2.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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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项目重大变化情况及原因:

  (1)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2.63%,主要原因系售电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营业收入增加;

  (2)年初至报告期末,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0.52%,主要原因系房地产行业营销代理费、业务宣传费及广告费减少;

  (3)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707.4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参股公司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及本年6月完成宁德厦钨新能源股权转让;

  (4)年初至报告期末,冲回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375.3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收回爱建证券案件执行款458万元及环三实业收回法院执行款690万元,冲回相关坏账准备;

  (5)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69.1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收到的补偿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6)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16.6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水电行业利润总额大幅增加,应纳所得税增加;

  (7)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798.0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电力行业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及确认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8)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976.0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9)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810.6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主要项目重大变化情况及原因:

  (1)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9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售电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2)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32.2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支付的工程进度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3)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41.7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偿还的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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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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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郭嘉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芳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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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郭嘉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芳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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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因执行新租赁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1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88,975,040.33元、租赁负债88,541,290.52元及预付款项-433,749.81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权益无影响。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郭嘉祥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1董-15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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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0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当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名单如下:郭嘉祥、许光汀、叶宏、陈丽芳、黄珊、胡建华、刘宁、郑守光。

  董事王坊坤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郭嘉祥先生代为表决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临-6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制定〈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向蕉城区霍童镇文湖村捐赠帮扶资金的议案》;

  为支持乡村振兴,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规定流程向蕉城区霍童镇文湖村捐赠帮扶资金20万元,用于支持该村文化旅游配套项目建设。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1监-07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祖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名单如下:

  黄祖荣、张娜、郑希富、陈宗忠、陈武。

  三、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

  (一)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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