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1-077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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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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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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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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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为积极推进全资子公司老挝开元矿业有限公司甘蒙省钾镁盐矿150 万吨氯化钾项目一期工程的实施,公司于2020年8月启动了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事项。目前,再融资事项已经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续发行事宜正在按计划实施。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2、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老挝开元矿业有限公司向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区分行申请5,435万美元的贷款,用于老挝开元150万吨氯化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溴化钠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为老挝开元此项贷款提供最高不超过美元5,500万元的担保。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6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二)》(公告编号:2021-04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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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韩方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小凡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小凡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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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韩方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小凡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小凡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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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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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会计准则,并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作出调整。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