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于英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蓬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吉飞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1年1-9月,公司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银行理财收益,金额为41,881,770.08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通过公开挂牌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共同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紫光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云公司”)增资。经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增资程序,紫光云公司本次新增投资人为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共青城旭诺紫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实际增资总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增资完成后,紫光云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6,800万元,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3.57%;共青城旭诺紫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2.14%;公司本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8,000万元,增资后公司对紫光云公司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46.67%,且仍为其控股股东。截至报告期末,紫光云公司已收到全部增资款项且完成了本次增资事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5日和2021年9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本事项相关公告。
2、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0年6月22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20年9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58,023,962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2020年9月2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取得上述批复后,公司一直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但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和股权融资时机等多方面因素变化,公司未能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到期自动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30日、6月23日、7月3日、7月15日、7月25日、8月14日、8月18日、9月5日和2021年9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本事项相关公告。
3、2021年7月9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通知,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紫光集团进行重整。2021年7月16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相关债权人对紫光集团的重整申请,指定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紫光集团管理人。2021年8月12日,紫光集团管理人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将紫光集团子公司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紫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西藏紫光大器投资有限公司、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六家子公司”)纳入紫光集团重整一案,并适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2021年8月27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对紫光集团及其六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紫光集团管理人担任紫光集团及其六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10日、2021年7月17日、2021年8月13日、2021年8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本事项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于英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蓬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吉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702,456.89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93,171,680.81元。
法定代表人:于英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蓬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吉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是□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修订前的租赁准则简称“原租赁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的识别、分拆和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在租赁期开始日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改进了承租人对租赁的后续计量,增加了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并增加了相关披露要求。此外,也丰富了出租人的披露内容。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准则要求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1-051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0月29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英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子公司厂商授信额度担保调整的议案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系公司下属从事IT分销业务的全资子公司。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向戴尔(中国)有限公司指定的合作伙伴国际商业机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担保。2021年,戴尔(中国)有限公司指定的合作伙伴调整为橄榄石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因此苏州紫光数码与橄榄石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支付戴尔发票的买家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由橄榄石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继续为苏州紫光数码向戴尔(中国)有限公司采购产品和服务提供授信服务。
为保证公司分销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向橄榄石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的总额人民币9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1、同意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向橄榄石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4.5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5亿元以及主协议项下产生的逾期付款罚金和所有其他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担保的主债务期间直至主协议终止之日止。
2、同意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向橄榄石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4.5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5亿元以及主协议项下产生的逾期付款罚金和所有其他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协议项下在主债务期间内发生和对应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担保的主债务期间为自公司签署本担保书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待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向国际商业机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担保、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向国际商业机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担保相应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厂商授信额度担保调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1-052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厂商授信额度担保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从事IT分销业务的全资子公司。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向戴尔(中国)有限公司指定的合作伙伴国际商业机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担保。2021年,戴尔(中国)有限公司指定的合作伙伴调整为橄榄石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因此苏州紫光数码与橄榄石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支付戴尔发票的买家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由橄榄石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继续为苏州紫光数码向戴尔(中国)有限公司采购产品和服务提供授信服务。
为保证公司分销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苏州紫光数码向橄榄石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的总额人民币9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为苏州紫光数码向橄榄石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4.5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5亿元以及主协议项下产生的逾期付款罚金和所有其他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担保的主债务期间直至主协议终止之日止。
2、公司拟为苏州紫光数码向橄榄石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4.5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5亿元以及主协议项下产生的逾期付款罚金和所有其他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协议项下在主债务期间内发生和对应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担保的主债务期间为自公司签署本担保书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待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向国际商业机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担保、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向国际商业机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担保相应终止。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99号2201室,法定代表人:李敬,主要经营:销售计算机及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网络的安装和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等。苏州紫光数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893,604.65万元,负债总额为664,421.12万元(银行贷款156,200.3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37,306.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211,384.9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393,062.06万元,利润总额为41,786.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9,818.81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60,158.79万元,负债总额为416,358.97万元(银行贷款38,709.6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98,254.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225,460.06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546,928.64万元,利润总额为22,948.1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6,455.02万元。截至目前,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13,000万元,均为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向橄榄石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一)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人民币4.5亿元以及主协议项下产生的逾期付款罚金和所有其他费用
(3)保证期间:主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向橄榄石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人民币4.5亿元以及主协议项下产生的逾期付款罚金和所有其他费用
(3)保证期间:主协议项下在主债务期间内发生和对应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苏州紫光数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IT分销业务。为苏州紫光数码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获得更好的厂商授信额度和信用账期、促进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有利于其业务健康、快速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苏州紫光数码内控体系健全,市场环境稳定,具有持续经营和偿还债务的能力,加之其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629,000万元及74,933万美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0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7.48%。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80,500万元及55,333万美元(不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0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4.86%;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0万美元,占公司2020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59%。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苏州紫光数码2020年度、2021年1月-9月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1-053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下午2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0日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子公司厂商授信额度担保调整的议案
上述提案内容请详见公司2021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1日、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张蔚、葛萌
电话:010-62770008 传真:010-62770880
电子邮箱:zw@thunis.com、gem@thunis.com
5、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8
2、投票简称:紫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被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委托日期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