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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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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宝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宝生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海雄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9,482,715.5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8,921,840.82 元。

  公司负责人:杨宝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宝生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海雄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宝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宝生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海雄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期初数减少49,847,336.71元;“使用权资产”期初数增加49,847,336.71元;“长期应付款”期初数减少8,601,633.92元;“租赁负债”期初数增加8,601,633.92元;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应付融资租赁款仍保持不变,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1-078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0月19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名,本公司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宝生先生主持,经5名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1-079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郑耿虹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郑耿虹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由公司总经理杨宝生先生提议,经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王耿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郑耿虹女士在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她的辛勤工作及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王耿东简历:

  王耿东,男,大专学历,2014年2月至2015年5月就职于深圳市天和通信有限公司。2015年12月至今就职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1-080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1 年三季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 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 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1-081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规定,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6月1日、7月1日、7月31日、9月1日和9月29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2021-057、2021-064、2021-069和2021-072)。

  截至本公告日,针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公司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项目投资决策

  针对项目投资决策所出现的问题,公司已基本完善投资决策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订科学的议事程序。

  (二)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

  针对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存在的风险,公司正在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对客户一定经营期内的偿债能力和意愿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着力于信用风险和信用管理工作,减少公司的损失。

  (三)资金管理

  针对资金管理的缺陷,公司正在高货币资金的管控能力,规范会计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明确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在预算安排、计划管理、实物资产、对外投资、项目招标、工程采购等经济活动中的管理权限、管理方式、审批程序、责任追究和相关内控制度的完善。

  (四)存货管理

  1、强化存货管理意识,克服口头上、形式上的重视,将存货管理纳入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议事日程,重视存货的控制、分析和管理;

  2、建立科学高效的存货管理制度,明确采购、销售、结算、保管等岗位职责,强化存货清查制度;推进存货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以上措施降低存货成本,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5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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