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及七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代收并支付货物港务费给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代收并支付货物港务费给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现对原公告披露的代收并支付的比例确认依据及来源作出如下补充: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通知》(交水规〔2019〕2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经由港口吞吐的货物及集装箱,由具体负责维护和管理防波堤、航道、锚地等港口基础设施的单位向货方或其代理人收取货物港务费。
公司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一直以来负责唐山港京唐港区的防波堤、航道、锚地等大部分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维护及管理,资产规模约45.5亿元,约占整个港区基础设施资产规模的80.11%;公司(含子公司)仅管理和维护码头及其前沿水域、内航道,资产规模约11.3亿元,约占整个港区基础设施资产规模的19.89%。按照《办法》规定,经由港口吞吐的货物及集装箱,由具体负责维护和管理防波堤、航道、锚地等港口基础设施的单位向货方或其代理人收取货物港务费。唐港实业负责管理和维护京唐港区的防波堤、航道、锚地等,预计平均每年投入约4000万元,约占整个港区维护和管理费用的82.30%;公司(含子公司)负责管理和维护的码头及其前沿水域、内航道的扫海、清淤、维护等,预计平均每年投入约860万元,约占整个港区维护和管理费用的17.70%,同时考虑上市公司代其收取货物港务费,需分摊部分人工管理成本,经双方沟通、协商确定,拟自2021年10月1日起,公司定期将实际收取的货物港务费(含子公司)80%支付唐港实业,剩余20%归属上市公司用于码头及其前沿水域、内航道的维护。
未来唐港实业将负责港区防波堤、航道、锚地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维护及管理,上市公司仅负责码头及其前沿水域、内航道的维护。未来双方货物港务费的分配比例视港区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及管理维护状况发生变化时再行协商确认。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