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董事长王书贵先生、总经理黄新民先生及财务总监万峰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时需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中扣除新增归属于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持有人应享有的权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52.0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偿还债务所致;
2、本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164.9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增加往来款所致;
3、本报告期末,持有待售资产较期初增加100%,主要原因系公司将拟转让子公司持有的相关资产转入持有待售资产所致;
4、本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95.48%,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转入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5、本报告期末,无形资产较期初增加35.97%,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由在建工程转入所致;
6、本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49.54%,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由在建工程转入所致;
7、本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60.7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票据到期偿还所致;
8、本报告期末,持有待售负债较期初增加100%,主要原因系公司将拟转让子公司持有的相关债务转入持有待售负债所致;
9、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51.48%,主要原因系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到期偿还所致;
10、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86.62%,主要原因系上期预收股权转让款,本期股权转让变更完成所致;
11、本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减少36.26%,主要原因系出售子公司减少所致;
12、本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较期初减少125.2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对现有资产、项目进行全面梳理,部分项目拟战略性退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利润减少所致;
13、本报告期末,少数股东权益较期初增加32.09%,主要原因系不丧失控制权出售相关控股子公司股权所致;
14、本报告期末,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5.68%,主要原因系受疫情影响,上期减免部分社保以及吸收合并过程中公司辞退福利增加,部分项目停工损失增加所致;
15、本报告期末,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04.49%,主要原因系研发项目结构优化,材料消耗、研发人员工资等投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6、本报告期末,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5.7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收到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7、本报告期末,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11.74%,主要原因系参股公司利润减少以及出售子公司产生投资损失所致;
18、本报告期末,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3474.02%,主要原因系本期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9、本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系公司对现有资产、项目进行全面梳理,部分项目拟战略性退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所致;
20、本报告期末,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934.59%,主要原因系公司对现有资产、项目进行全面梳理,部分项目拟战略性退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所致;
21、本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5.59%,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到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22、本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206.3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损失增加所致;
23、本报告期末,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43.52%,主要原因系公司对现有资产、项目进行全面梳理,部分项目拟战略性退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所;
24、本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4.5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利润减少所致;
25、本报告期末,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296.85%,主要原因系公司对现有资产、项目进行全面梳理,部分项目拟战略性退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所致;
26、本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923.53%,主要原因系公司对现有资产、项目进行全面梳理,部分项目拟战略性退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所致;
27、本报告期末,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41.77%,主要原因系部分项目拟战略性退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相关项目利润减少,少数股东持有损益减少所致;
28、本报告期末,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47.0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收到的增值税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9、本报告期末,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27.51%,主要原因系收到的往来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0、本报告期末,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88782.0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收到股权转让款所致;
31、本报告期末,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96.4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收到处置无形资产、设备款所致;
32、本报告期末,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收到出售子公司款项所致;
33、本报告期末,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9.1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收到融资租赁款减少所致;
34、本报告期末,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1662.6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收到股权转让款以及出售子公司款项所致;
35、本报告期末,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8.80%,主要原因系公司上期投资参股公司,本报告期投入减少所致;
36、本报告期末,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8.43%,主要原因系上期支付股权收购款,本期发生减少所致;
37、本报告期末,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9.5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融资租赁款投放减少所致;
38、本报告期末,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47.0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融资租赁款投放减少所致;
39、本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2.9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收到股权转让款、出售子公司款项以及融资租赁款投放减少所致;
40、本报告期末,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7.10%,主要原因系上期少数股东增资,本期发生减少所致;
41、本报告期末,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5.7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收到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2、本报告期末,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3.2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本期票据贴现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3、本报告期末,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40.62%,主要原因系收到银行借款减少以及本期票据贴现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4、本报告期末,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7.91%,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银行债务减少所致;
45、本报告期末,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35.32%,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银行债务减少所致;
46、本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3.40%,主要原因系收到银行借款减少以及本期票据贴现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7、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11.7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收到股权转让款、出售子公司款项以及融资租赁款投放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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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其他重要事项索引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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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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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书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志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书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志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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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1-145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5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公司在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回复工作。因《关注函》所涉及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核查和完善,履行相关程序并由中介机构发表意见。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1年11月5日前回复《关注函》,在此期间,公司将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尽快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公告编号:2021-147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变更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股权转让进展: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披露了《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零碳”)100%股权及湖北迪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锦州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掖正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通辽蒙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家项目公司95%股权出售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郑州零碳100%股权出售事项股权转让款72,146.60万元;公司已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启迪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属5家项目公司95%股权转让款12,438.26万元。
2、前述股权转让相关补充协议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零碳签署了《关于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之收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相关协议内容详见本公告“第二节-关于股权转让相关补充协议签署”。
3、公司其他子公司股权变更事项进展:
公司近日收购部分子公司参股股东股权,详见本公告“第一节-近期股权变更进展-公司部分子公司股权优化及注销”。
本次股权出售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近期股权变更进展
1、股权转让进展
(1)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出售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启迪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持下属公司9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对外投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披露了《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郑州零碳100%股权及湖北迪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锦州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掖正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通辽蒙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家项目公司95%股权出售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郑州零碳100%股权转让款72,146.60万元(其中:魏县德尚环保有限公司90%股权由于前期项目贷款股权质押手续;亳州洁能电力有限公司96.69%的股权涉诉尚处在股权冻结状态,前述两家子公司股权变更事项尚待办理);公司已收到5家医废危废项目公司95%股权转让款12,438.26万元。
2、公司部分子公司股权优化及注销
(1)为优化公司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公司近日收购了控股子公司北京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启迪零碳”)参股股东北京启迪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持北京启迪零碳49%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北京启迪零碳100%股权,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为优化公司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启迪零碳近日收购了控股子公司河北雄安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启迪零碳”)3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启迪零碳持有雄安启迪零碳100%股权,其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上述受让股权事项已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基于公司降低管理成本,优化资源配置的需求,公司与合资方一致同意对启迪创智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注销手续目前已办理完成。
二、 关于股权转让相关补充协议签署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零碳签署了《关于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之收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
(一)乙方承诺并保证,除非甲方书面同意豁免,应于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60日内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的时间内解除其所持有的亳州洁能电力有限公司股权之上的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并完成将亳州洁能电力有限公司96.69%股权变更至丙方名下的工商登记手续;并于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的时间内完成将魏县德尚环保有限公司90%股权及其他参股权变更至丙方名下的工商登记手续。
(二)各方同意,乙方未能按照上述约定完成相关控股权资产和参股权资产变更至丙方名下,或者在前述时间届满前甲方和丙方决定不再接收/受让相关控股权资产和参股权资产的,未完成变更的股权不再进行划转和/或转让,未能完成变更的零碳公司所对应的债务亦不再划转给目标公司。本次交易对价按照相关股权的评估价值及债务划转的实际情况,相应调整。
(三)交易价款的支付:各方同意,对已登记至丙方名下的股权资产,甲方应在完成登记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等资产相应的价款(股权资产的评估值减去已经划转的全部债务)的80%;以甲乙双方完成标的股权项下资产及对应的资料、工程及相关许可和批准文件等的变更及交接为前提,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期价款后90日内,再向乙方支付相关资产所对应价款的剩余20%。
(四)违约责任:原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未能按约定履行其在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所作出任何声明、保证或承诺是虚假的或在原协议及本补充协议履行过程中有所违反,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上述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各方同意,本补充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原协议同时生效。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股权变更涉及的后续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